中國網財經11月12日訊 11月12日,華立股份(603038.SH)發佈公告稱,因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的財務數據不準確,公司及董事長何全洪等六名相關責任人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廣東證監局對華立股份進行現場檢查,併發現公司存在多項問題。
經對相關貿易業務模式的實質進行審慎判斷後,華立股份對2022年前三季度部分貿易業務的收入確認方法從總額法調整為凈額法,據此對2022年一季報、半年報和三季報進行會計差錯更正。調整後,公司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營業收入分別減少1690.72萬元、8416.75萬元、1.09億元,營業成本分別減少1690.72萬元、8416.75萬元、1.09億元。公司修正前的財報對貿易業務的核算情況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此外,華立股份于2022年為某工程公司代採混凝土、鋼材和管樁等建築材料,涉及銷售金額2735.40萬元,銷售成本2402.35萬元,公司按凈額法確認營業收入333.05萬元。經查,該項業務實質為以貿易業務為形式的資金融通業務,具有偶發性和特殊性,但公司將其確認為營業收入,且未披露為非經常性損益。
另值得關注的是,華立股份對福建尚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商譽減值測試時,未充分考量期後事項對該公司收入産生的影響,導致2023年少計提對該公司的商譽減值準備169.28萬元。
廣東證監局認為,上述情形導致華立股份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的財務數據不準確,華立股份時任董事長和時任總經理譚洪汝、董事長何全洪、時任董事長譚栩傑、總經理謝志昆、時任財務總監盧旭球、財務總監孫媛媛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同時決定對公司及上述六名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公開資訊顯示,華立股份成立於1995年,公司以裝飾複合材料研發設計、生産、銷售為産業基石,發展成為包括家居材料業務板塊、産業網際網路業務板塊、産業投資業務板塊的綜合型控股企業。
三季報顯示,華立股份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6.24億元,同比增長8.64%;歸母凈利潤為3489.67萬元,同比下滑2.55%;扣非凈利潤為2280.02萬元,同比下滑17.10%。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