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11日訊 12月10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發佈關於對鷺燕醫藥的監管函(中小板監管函【2019】第212號)。
監管函顯示,2018年6月,鷺燕醫藥股份有限公司(“鷺燕醫藥”)收購成都禾創藥業集團有限公司(“成都禾創”)100%股權。成都禾創在被收購前,對貴陽德昌祥藥業2億元本金的信託貸款提供連帶擔保且迄今未解決,鷺燕醫藥未及時在購買相關股權公告及2018年年報中披露擔保事項。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表示,鷺燕醫藥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 第1.4條、第2.1條的規定。深交所要求鷺燕醫藥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張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