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3日訊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廣東證監局發佈關於對廣東華鐵通達高鐵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鐵股份 證券代碼:000976)、董事長石鬆山、總裁王承衛、財務總監張璇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2019年4月26日,華鐵股份發佈了2018年年報,披露2018年度華鐵股份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4,562.50萬元,較2017年同期下降70.52%。但華鐵股份未披露業績預告,不符合《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華鐵股份董事長石鬆山、總裁王承衛、財務總監張璇,未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華鐵股份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資訊,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資訊。
在境內、外市場發行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並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場披露的資訊,應當同時在境內市場披露。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上市公司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或者發生大幅變動的,應當及時進行業績預告。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保證披露資訊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
以下是原文:
關於對廣東華鐵通達高鐵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石鬆山、王承衛、張璇採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廣東華鐵通達高鐵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石鬆山、王承衛、張璇:
經查,2019年4月26日,廣東華鐵通達高鐵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鐵股份)發佈了2018年年報,披露2018年度華鐵股份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4,562.50萬元,較2017年同期下降70.52%。但華鐵股份未披露業績預告,不符合《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華鐵股份董事長石鬆山、總裁王承衛、財務總監張璇,未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華鐵股份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華鐵股份及石鬆山、王承衛、張璇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們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並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于收到本決定書30日內向我局報送整改報告、內部問責情況,並抄報深圳證券交易所。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廣東證監局
2019年11月29日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