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2)
- 發佈時間:2015-04-10 10:59:21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謝淩宇
五、加強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
(二十八)繼續抓好節能減排和環境治理。1.今年能耗強度下降3.1%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3.1%以上,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均減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別減少3%左右和5%左右。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行區域聯防聯控,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促進重點區域煤炭消費零增長。推廣新能源汽車,治理機動車尾氣,提高油品標準和品質,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城市全面供應國五標準車用汽柴油。2005年底前註冊營運的黃標車今年要全部淘汰。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實行從水源地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做好環保稅立法工作。嚴格環境執法,對偷排偷放者出重拳,讓其付出沉重的代價;對姑息縱容者嚴問責,使其受到應有的處罰。(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商務部、公安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水利部、衛生計生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質檢總局、林業局、國管局、法制辦、氣象局、證監會、能源局、海洋局等負責)2.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擴大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發展改革委牽頭)
(二十九)推動能源生産和消費方式變革。大力發展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積極發展水電,安全發展核電,開發利用頁巖氣、煤層氣。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強工業、交通、建築等重點領域節能。積極發展迴圈經濟,大力推進工業廢物和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把節能環保産業打造成新興的支柱産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科技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統計局、林業局、能源局等負責)
(三十)推進生態保護與建設。推進重大生態工程建設,拓展重點生態功能區,辦好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開展國土江河綜合整治試點,擴大流域上下游橫向補償機制試點,保護好三江源。擴大天然林保護範圍,有序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今年新增退耕還林還草66.7萬公頃,造林600萬公頃。(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水利部、質檢總局、審計署、林業局、氣象局、能源局、海洋局等負責)
六、促進新型城鎮化和區域協調發展
(三十一)推進新型城鎮化取得新突破。堅持以人為核心,以解決三個1億人問題為著力點,發揮好城鎮化對現代化的支撐作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負責)
(三十二)加大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力度。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安排740萬套,其中棚戶區改造580萬套,增加110萬套,把城市危房改造納入棚改政策範圍。農村危房改造366萬戶,增加100萬戶,統籌推進農房抗震改造。住房保障逐步實行實物保障與貨幣補貼並舉,把一些存量房轉為公租房和安置房。對居住特別困難的低保家庭,給予住房救助。堅持分類指導,因地施策,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支援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民政部、人民銀行、國資委、審計署、稅務總局、林業局、地震局、銀監會、證監會、開發銀行等負責)
(三十三)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城鎮化難點問題。1.抓緊實施戶籍制度改革,落實放寬戶口遷移政策。對已在城鎮就業和居住但尚未落戶的外來人口,以居住證為載體提供相應基本公共服務,取消居住證收費。建立財政轉移支付與市民化掛鉤機制,合理分擔農民工市民化成本。(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統計局、法制辦、扶貧辦等負責)2.建立規範多元可持續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牽頭)3.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穩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完善和拓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等負責)4.加強資金和政策支援,擴大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質檢總局、開發銀行等負責)
(三十四)提升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水準。1.制定實施城市群規劃,有序推進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同城化。(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負責)2.完善設市標準,實行特大鎮擴權增能試點,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規模,提升地級市、縣城和中心鎮産業和人口承載能力,方便農民就近城鎮化。(民政部、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等負責)3.發展智慧城市,保護和傳承歷史、地域文化。加強城市供水供氣供電、公交和防洪防澇設施等建設。堅決治理污染、擁堵等城市病,讓出行更方便、環境更宜居。(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能源局、網信辦、文物局、全國老齡辦等負責)
(三十五)拓展區域發展新空間。1.統籌實施“四大板塊”和“三個支撐帶”戰略組合。在西部地區開工建設一批綜合交通、能源、水利、生態、民生等重大項目,落實好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政策措施,加快中部地區綜合交通樞紐和網路等建設,支援東部地區率先發展,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支援力度,完善差別化的區域發展政策。(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國家民委、林業局、能源局、民航局、鐵路局、扶貧辦等負責)2.把“一帶一路”建設與區域開發開放結合起來,加強新亞歐大陸橋、陸海口岸支點建設。(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3.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在交通一體化、生態環保、産業升級轉移等方面率先取得實質性突破。(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科技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水利部、衛生計生委、商務部、林業局、能源局、鐵路局、民航局、海洋局、網信辦、扶貧辦等負責)4.推進長江經濟帶建設,有序開工黃金水道治理、沿江碼頭口岸等重大項目,構築綜合立體大通道,建設産業轉移示範區,引導産業由東向西梯度轉移。加速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升級。加強中西部重點開發區建設,深化泛珠三角等區域合作。(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科技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負責)
(三十六)全面實施海洋戰略。編制實施海洋戰略規劃,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提高海洋科技水準,強化海洋綜合管理,加強海上力量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妥善處理海上糾紛,積極拓展雙邊和多邊海洋合作。(發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商務部、林業局、氣象局、自然科學基金會、海洋局等負責)
七、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和科技創新
(三十七)推動産業結構邁向中高端。實施“中國製造2025”,堅持創新驅動、智慧轉型、強化基礎、綠色發展,加快從製造大國轉向製造強國。採取財政貼息、加速折舊等措施,推動傳統産業技術改造。堅持有保有壓,化解過剩産能,支援企業兼併重組,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促進工業化和資訊化深度融合,開發利用網路化、數字化、智慧化等技術,著力在一些關鍵領域搶佔先機、取得突破。(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交通運輸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稅務總局、質檢總局、銀監會、自然科學基金會、證監會、保監會、國防科工局、鐵路局、人民銀行、國資委、網信辦等負責)
(三十八)培育新興産業和新興業態。1.實施高端裝備、資訊網路、積體電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航空發動機、燃氣輪機等重大項目,把一批新興産業培育成主導産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衛生計生委、質檢總局、國防科工局、民航局、能源局、網信辦等負責)2.制定“網際網路+”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製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網際網路和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引導網際網路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商務部、公安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網信辦等負責)3.國家已設立400億元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要整合籌措更多資金,為産業創新加油助力。(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等負責)
(三十九)以體制創新推動科技創新。1.加快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擴大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實施範圍,完善科技成果轉化、職務發明法律制度,使創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制定促進科研人員流動政策,改革科技評價、職稱評定和國家獎勵制度,推進科研院所分類改革。引進國外高品質人才和智力。(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部、智慧財産權局、中科院、證監會、自然科學基金會、國防科工局、外專局等負責)2.深入實施智慧財産權戰略行動計劃,依法打擊侵權行為,切實保護髮明創造。(智慧財産權局、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農業部、全國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負責)
(四十)發揮企業技術創新主體作用。1.落實和完善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扶持等普惠性政策,鼓勵企業增加創新投入。支援企業更多參與重大科技項目實施、科研平臺建設,推進企業主導的産學研協同創新。大力發展眾創空間,增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好國家高新區,發揮集聚創新要素的領頭羊作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資委、稅務總局、網信辦等負責)2.中小微企業大有可為,要扶開工、送一程,使“草根”創新蔚然成風,遍地開花。(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等負責)
(四十一)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改革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管理方式,建立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政府重點支援基礎研究、前沿技術和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鼓勵原始創新,加快實施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向社會全面開放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科技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自然科學基金會、中科院、工程院、國防科工局、網信辦等負責)
八、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十二)著力促進創業就業。堅持就業優先,以創業帶動就業。城鎮新增就業100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4.5%以內。今年高校畢業生749萬人,要加強就業指導和創業教育,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鼓勵到基層就業。實施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支援到新興産業創業。做好結構調整、過剩産能化解中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工作。統籌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落實和完善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政策。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健全勞動監察和爭議處理機制,依法保護勞動者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商務部、林業局、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安全監管總局、統計局、法制辦、中國殘聯等負責)
(四十三)加強社會保障和增加居民收入。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提高10%。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統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推進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繳費率。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資制度,對基層工作人員給予政策傾斜。在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和職級並行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國資委、統計局、中央編辦等負責)
(四十四)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加強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讓遇到急難特困的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對困境兒童、高齡和失能老人、重度和貧困殘疾人等特困群體,健全福利保障制度和服務體系。繼續提高城鄉低保水準,提升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農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國務院婦兒工委、全國老齡辦、中國殘聯、扶貧辦等負責)
(四十五)促進教育公平發展和品質提升。1.堅持立德樹人,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教育部負責)2.深化省級政府教育統籌改革、高等院校綜合改革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加快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改善薄弱學校和寄宿制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落實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政策,完善後續升學政策。全面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引導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通過對口支援等方式支援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繼續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負責)3.加強特殊教育、學前教育、繼續教育和民族地區各類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保證教育投入,用好教育經費,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的渠道,讓每個人都有機會通過教育改變自身命運。(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扶貧辦、中國殘聯等負責)
(四十六)加快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1.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實現居民醫療費用省內直接結算,穩步推行退休人員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2.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加強全科醫生制度建設,完善分級診療體系。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在100個地級以上城市進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破除以藥補醫,降低虛高藥價,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通過醫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費用,努力減輕群眾負擔。鼓勵醫生到基層多點執業,發展社會辦醫。開展省級深化醫改綜合試點。加快建立醫療糾紛預防調解機制。每人平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由35元提高到40元,增量全部用於支付村醫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方便幾億農民就地就近看病就醫。加強重大疾病防控。積極發展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推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部、商務部、國資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質檢總局、保監會、中醫藥局、中央編辦等負責)
九、促進文化繁榮發展
(四十七)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多更好文化發展成果。1.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發展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檔案等事業,重視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提供更多優秀文藝作品,倡導全民閱讀,建設學習型社會,提高國民素質。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逐步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擴大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範圍,發揮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作用,促進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拓展中外人文交流,加強國際傳播能力建設。(文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商務部、國土資源部、外交部、工業和資訊化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社科院、新聞辦、網信辦、檔案局、文物局、智慧財産權局、僑辦等負責)2.發展全民健身、競技體育和體育産業,做好2022年冬奧會申辦工作。(體育總局牽頭)
十、依法加強社會治理
(四十八)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1.深化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支援群團組織依法參與社會治理,發展專業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和慈善事業。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設施,發展社區和居家養老。(民政部、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稅務總局、全國老齡辦等負責)2.為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人提供關愛服務,建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切實保障婦女兒童權益。(民政部、國務院婦兒工委、教育部、財政部、全國老齡辦等負責)3.提高防災救災減災能力。做好地震、氣象、測繪、地質等工作。(民政部、地震局、氣象局、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海洋局、測繪地信局等負責)4.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司法部、法制辦等負責)5.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深化平安中國建設,健全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懲治暴恐、黃賭毒、邪教、走私等違法犯罪行為,發展和規範網路空間,確保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部、外交部、國家民委、宗教局、工業和資訊化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法制辦、網信辦等負責)6.採取更堅決措施,全過程保障食品藥品安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質檢總局、農業部等負責)
(四十九)提高公共突發事件防範處置能力。組織編制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推進國家應急平臺體系和專業應急隊伍建設,有效防範和妥善處置重特大突發事件。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完善預警資訊發佈機制,指導推進跨區域應急管理合作。加快應急産業發展,加強應急管理培訓和科普宣教,強化社會協同應對能力建設,提高全社會防範處置突發事件水準。(國務院辦公廳牽頭)
(五十)把信訪納入法治軌道。1.繼續抓好《信訪條例》的貫徹落實,推進國家信訪資訊系統的應用和完善,加強初信初訪辦理,規範聯合接訪工作,深入推進實施網上信訪、訴訪分離和依法逐級走訪,健全完善復查復核機制,加大督查督辦力度,推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信訪局牽頭)2.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信訪局、法制辦、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等負責)
(五十一)全面紮實推進安全生産工作。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加強安全生産法治建設,健全完善安全生産責任體系,強化安全生産行政執法監督,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專項整治,大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積極推進安全生産領域改革創新,依法依規抓好事故調查處理,不斷完善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加快建立完善重預防、抓治本的長效機制。(安全監管總局牽頭)
十一、切實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五十二)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所有行政行為都要于法有據,任何政府部門都不得法外設權。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快推進綜合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一切違法違規的行為都要追究,一切執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現象都必須糾正。(法制辦、監察部、中央編辦、審計署等負責)
(五十三)堅持創新管理,強化服務,著力提高政府效能。1.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盡可能採用購買服務方式,第三方可提供的事務性管理服務交給市場或社會去辦。紮實開展政府協商,積極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重視發揮智庫作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國管局等負責)2.全面實行政務公開,推廣電子政務和網上辦事。各級政府要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認真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各人民團體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網信辦、法制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四)堅持依法用權,倡儉治奢,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真落實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不懈糾正“四風”,繼續嚴格執行國務院“約法三章”。以權力瘦身為廉政強身,緊緊扎住制度圍欄,堅決打掉尋租空間,努力剷除腐敗土壤。加強行政監察,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對公共資金、公共資源、國有資産嚴加監管。始終保持反腐高壓態勢,對腐敗分子零容忍、嚴查處。(監察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央編辦、外交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國資委、國管局等負責)
(五十五)堅持主動作為,狠抓落實,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廣大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始終把為人民謀發展增福祉作為最大責任,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狠抓貫徹落實,創造性開展工作。完善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對實績突出的要大力褒獎,對工作不力的要約談誡勉,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監察部、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質檢總局、公務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民族、宗教、僑務、國防、港澳臺、外交工作
(五十六)繼續支援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加大對欠發達的民族地區支援力度,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推進興邊富民行動,保護和發展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及特色村鎮,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組織好西藏自治區成立50週年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60週年慶祝活動。(國家民委牽頭)
(五十七)進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促進宗教關係和諧,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宗教局牽頭)
(五十八)繼續加強僑務工作。更好發揮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參與祖國現代化建設、促進祖國和平統一、推進中外交流合作的獨特作用,使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向心力不斷增強。(僑辦、外交部等負責)
(五十九)積極支援國防和軍隊建設。全面加強現代後勤建設,加大國防科研和高新技術武器裝備建設力度,發展國防科技工業。加強現代化武裝警察力量建設。增強全民國防意識,推進國防動員和後備力量建設。堅持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協調發展,促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各級政府要始終如一地關心和支援國防和軍隊建設,堅定不移地鞏固和促進軍政軍民團結。(工業和資訊化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海洋局、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等負責)
(六十)支援香港、澳門繁榮、穩定和發展。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加強內地與港澳各領域交流合作,繼續發揮香港、澳門在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的特殊作用。(港澳辦牽頭)
(六十一)拓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堅持對臺工作大政方針,鞏固兩岸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政治基礎,保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正確方向。努力推進兩岸協商對話,推動經濟互利融合,加強基層和青少年交流。依法保護台灣同胞權益,讓更多民眾分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兩岸同胞不斷增進了解互信,密切骨肉親情,拉近心理距離,為實現祖國和平統一貢獻力量。(臺辦牽頭)
(六十二)務實、開放做好外交工作。繼續高舉和平發展合作共贏旗幟,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始終不渝走和平發展道路,始終不渝奉行互利共贏開放戰略,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我國公民和法人海外合法權益,推動建立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係。深化與各大國戰略對話和務實合作,構建健康穩定的大國關係框架。全面推進周邊外交,打造周邊命運共同體。加強同發展中國家團結合作,維護共同利益。積極參與國際多邊事務,推動國際體系和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辦好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相關活動,同國際社會共同維護二戰勝利成果和國際公平正義。(外交部牽頭)
《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已經國務院第8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和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勤政有為,把各項工作抓細抓實、一抓到底。要加強督查、考核和問責,確保兌現政府對人民的承諾。
國務院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