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佈能源戰略:2020年自給能力85%左右(2)
- 發佈時間:2014-11-19 11:41:28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陳晶
2.穩步提高國內石油産量。
堅持陸上和海上並重,鞏固老油田,開發新油田,突破海上油田,大力支援低品位資源開發,建設大慶、遼河、新疆、塔裏木、勝利、長慶、渤海、南海、延長等9個千萬噸級大油田。
穩定東部老油田産量。以松遼盆地、渤海灣盆地為重點,深化精細勘探開發,積極發展先進採油技術,努力增儲挖潛,提高原油采收率,保持産量基本穩定。
實現西部增儲上産。以塔裏木盆地、鄂爾多斯盆地、準噶爾盆地、柴達木盆地為重點,加大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努力探明更多優質儲量,提高石油産量。加大羌塘盆地等新區油氣地質調查研究和勘探開發技術攻關力度,拓展新的儲量和産量增長區域。
加快海洋石油開發。按照以近養遠、遠近結合,自主開發與對外合作並舉的方針,加強渤海、東海和南海等海域近海油氣勘探開發,加強南海深水油氣勘探開發形勢跟蹤分析,積極推進深海對外招標和合作,儘快突破深海採油技術和裝備自主製造能力,大力提升海洋油氣産量。
大力支援低品位資源開發。開展低品位資源開發示範工程建設,鼓勵難動用儲量和瀕臨枯竭油田的開發及市場化轉讓,支援採用技術服務、工程總承包等方式開發低品位資源。
3.大力發展天然氣。
按照陸地與海域並舉、常規與非常規並重的原則,加快常規天然氣增儲上産,儘快突破非常規天然氣發展瓶頸,促進天然氣儲量産量快速增長。
加快常規天然氣勘探開發。以四川盆地、鄂爾多斯盆地、塔裏木盆地和南海為重點,加強西部低品位、東部深層、海域深水三大領域科技攻關,加大勘探開發力度,力爭獲得大突破、大發現,努力建設8個年産量百億立方米級以上的大型天然氣生産基地。到2020年,累計新增常規天然氣探明地質儲量5.5萬億立方米,年産常規天然氣1850億立方米。
重點突破頁巖氣和煤層氣開發。加強頁巖氣地質調查研究,加快“工廠化”、“成套化”技術研發和應用,探索形成先進適用的頁巖氣勘探開發技術模式和商業模式,培育自主創新和裝備製造能力。著力提高四川長寧-威遠、重慶涪陵、雲南昭通、陜西延安等國家級示範區儲量和産量規模,同時爭取在湘鄂、雲貴和蘇皖等地區實現突破。到2020年,頁巖氣産量力爭超過300億立方米。以沁水盆地、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為重點,加大支援力度,加快煤層氣勘探開採步伐。到2020年,煤層氣産量力爭達到300億立方米。
積極推進天然氣水合物資源勘查與評價。加大天然氣水合物勘探開發技術攻關力度,培育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核心技術,積極推進試採工程。
4.積極發展能源替代。
堅持煤基替代、生物質替代和交通替代並舉的方針,科學發展石油替代。到2020年,形成石油替代能力4000萬噸以上。
穩妥實施煤制油、煤制氣示範工程。按照清潔高效、量水而行、科學佈局、突出示範、自主創新的原則,以新疆、內蒙古、陜西、山西等地為重點,穩妥推進煤制油、煤制氣技術研發和産業化升級示範工程,掌握核心技術,嚴格控制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形成適度規模的煤基燃料替代能力。
積極發展交通燃油替代。加強先進生物質能技術攻關和示範,重點發展新一代非糧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超前部署微藻制油技術研發和示範。加快發展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和船舶、天然氣汽車和船舶,擴大交通燃油替代規模。
5.加強儲備應急能力建設。
完善能源儲備制度,建立國家儲備與企業儲備相結合、戰略儲備與生産運作儲備並舉的儲備體系,建立健全國家能源應急保障體系,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擴大石油儲備規模。建成國家石油儲備二期工程,啟動三期工程,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儲備建設,建立企業義務儲備,鼓勵發展商業儲備。
提高天然氣儲備能力。加快天然氣儲氣庫建設,鼓勵發展企業商業儲備,支援天然氣生産企業參與調峰,提高儲氣規模和應急調峰能力。
建立煤炭稀缺品種資源儲備。鼓勵優質、稀缺煤炭資源進口,支援企業在缺煤地區和煤炭集散地建設轉机儲運設施,完善煤炭應急儲備體系。
完善能源應急體系。加強能源安全資訊化保障和決策支援能力建設,逐步建立重點能源品種和能源通道應急指揮和綜合管理系統,提升預測預警和防範應對水準。
(二)推進能源消費革命。
調整優化經濟結構,轉變能源消費理念,強化工業、交通、建築節能和需求側管理,重視生活節能,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過快增長,切實扭轉粗放用能方式,不斷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1.嚴格控制能源消費過快增長。
按照差別化原則,結合區域和行業用能特點,嚴格控制能源消費過快增長,切實轉變能源開發和利用方式。
推行“一挂雙控”措施。將能源消費與經濟增長掛鉤,對高耗能産業和産能過剩行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其他産業按先進能效標準實行強約束,現有産能能效要限期達標,新增産能必須符合國內先進能效標準。
推行區域差別化能源政策。在能源資源豐富的西部地區,根據水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在節水節能環保、技術先進的前提下,合理加大能源開發力度,增強跨區調出能力。合理控制中部地區能源開發強度。大力優化東部地區能源結構,鼓勵發展有競爭力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制定國家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目標,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費比重。
2.著力實施能效提升計劃。
堅持節能優先,以工業、建築和交通領域為重點,創新發展方式,形成節能型生産和消費模式。
實施煤電升級改造行動計劃。實施老舊煤電機組節能減排升級改造工程,現役60萬千瓦(風冷機組除外)及以上機組力爭5年內供電煤耗降至每千瓦時300克標準煤左右。
實施工業節能行動計劃。嚴格限制高耗能産業和過剩産業擴張,加快淘汰落後産能,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深入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電機、內燃機、鍋爐等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提升計劃,推進工業企業餘熱余壓利用。深入推進工業領域需求側管理,積極發展高效鍋爐和高效電機,推進終端用能産品能效提升和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準對標達標。認真開展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節能評估審查。
實施綠色建築行動計劃。加強建築用能規劃,實施建築能效提升工程,儘快推行75%的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加快綠色建築建設和既有建築改造,推行公共建築能耗限額和綠色建築評級與標識制度,大力推廣節能電器和綠色照明,積極推進新能源城市建設。大力發展低碳生態城市和綠色生態城區,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築佔新建建築的比例達到50%。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新建建築和經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築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實行綠色交通行動計劃。完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積極推進清潔能源汽車和船舶産業化步伐,提高車用燃油經濟性標準和環保標準。加快發展軌道交通和水運等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運輸方式,推進主要城市群內城際鐵路建設。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提高公共出行和非機動出行比例。
3.推動城鄉用能方式變革。
按照城鄉發展一體化和新型城鎮化的總體要求,堅持集中與分散供能相結合,因地制宜建設城鄉供能設施,推進城鄉用能方式轉變,提高城鄉用能水準和效率。
實施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行動計劃。科學編制城鎮規劃,優化城鎮空間佈局,推動資訊化、低碳化與城鎮化的深度融合,建設低碳智慧城鎮。制定城鎮綜合能源規劃,大力發展分佈式能源,科學發展熱電聯産,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熱電冷聯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供暖。
加快農村用能方式變革。抓緊研究制定長效政策措施,推進綠色能源縣、鄉、村建設,大力發展農村小水電,加強水電新農村電氣化縣和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工程建設,因地制宜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推動非商品能源的清潔高效利用,加強農村節能工作。
開展全民節能行動。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加強宣傳教育,普及節能知識,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産品,大力提倡綠色生活方式,引導居民科學合理用能,使節約用能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