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臺海核電(002366.SZ)因未及時實施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收到關注函。
據其2018年報顯示,臺海核電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39元,合計派發現金紅利3381.52萬元。該分配預案已在2019年5月24日召開的股東大會上通過。
按照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于股東大會上通過的有關派現、送股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提案,應在大會結束後兩個月內,即7月24日前實施具體方案。但截至7月末,臺海核電仍未實施上述分紅預案。
7月31日下午,臺海核電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被問詢公司是否存在貨幣資金受限、被佔用或挪用的情形。
年報顯示,截至2018年末,臺海核電貨幣資金較期初減少55.83%至1.85億元,但其中有1.52億元的資金被限制使用。也就是説,在可使用貨幣資金少於3000萬元的情況下,臺海核電仍然通過了總金額3380.52萬元的分紅預案。
臺海核電為何在可使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執意分紅呢?有業內人士指出,臺海核電此次分紅或意在緩解大股東的資金壓力。
一季報顯示,臺海核電控股股東臺海集團持股比例為43.71%,共3.79億股,其中3.42億股被質押,另有2889萬股被凍結;而公司第8大股東,也是臺海集團一致行動人,泉韻金屬所持1048萬股股票也全數質押,其持股比例為1.21%,二者持股比例合計44.92%。以此計算,此次3381.52萬元的分紅金額中,超過1500萬元分紅款由臺海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獲得。
今日,臺海核電針對深交所的關注函發佈回復公告表示:“上市公司自身為控股型管理公司,存在非經營虧損,利潤分配資金主要來源於子公司。由於子公司資金安排問題,未能及時到位,導致分紅派息未能按期實施。”
至於是哪個子公司出現怎樣的資金安排問題,臺海核電並未披露。
公告顯示,臺海核電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合併報表層面,庫存現金為43,131.23元,非受限貨幣資金為4,636,020.02元,受限貨幣資金106,846,937.53元,合計111,526,088.78元。其中受限貨幣資金主要是由銀行保函、信用證等保證金構成的。
臺海核電錶示:“經查,公司貨幣資金不存在被佔用或挪用的情形。”
對於如何籌集資金,臺海核電錶示,將加大銷售貨款的催收力度,爭取快速回籠資金。同時還將拓寬融資渠道,利用現有土地、廠房和機器設備進行融資,增強公司資金流動性。
(責任編輯:楊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