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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最貴車位”凸顯投入不足

發佈時間:2015-09-01 09:5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王傳濤  責任編輯:岳雅風

  日前,鄭州70萬元一個的“最貴”停車位曝光。車位位於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黃河南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小區,該小區地下車位有520個,地面車位90個,已經全部有主。物業人員説,“現在二三十萬元買不到車位,能停兩輛車的子母車位一般在60萬元以上”(8月31日澎湃新聞)。

  當下的停車問題在全國範圍內所有的二三線以上城市都非常突出,遠遠不只是鄭州。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廣州某小區的停車位已經漲到了195萬一個;杭州有的小區的停車位已經漲到了50萬元以上;就連有些三線城市的停車位也漲到了二三十萬元……隨著水漲船高的還有停車費問題,小區的固定停車位停一晚上要幾十元錢的現象也已經比比皆是。筆者認為,這是政府投入和規劃的失職,以至於導致停車位價格以及停車費出現了失控。

  需要明確的是,所有辦完上牌手續的車輛,都是正當的私人財産。在向政府繳納了購置稅和車船使用稅之後,根據義務和權利相統一原則,車輛就應該享有一些基本的權利。除了最起碼的路權之外,社會上每一輛車,還應該被保障停車權利。並且,對於絕大部分車輛而言,停車駐車的時間要遠遠多於行駛在路上的時間,因此,保障市民能夠方便停車,是地方政府必須要履行的義務。各級政府尤其是市區居住人群密集地區的基層管理單位,都應該想方設法保障每一輛車的停車駐車權利,規劃修建更多的停車位,並通過提高供給數量降低停車位價格。

  值得期待的或許是,國家相關部門對停車位緊張等問題並非無所察覺。8月初,國家發改委聯合幾個部委共同發佈了《關於加強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要求,各地政府要充分利用公共資源建設停車設施,鼓勵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府投入公共資源産權,與社會資本共同開發建設,採用放棄一定時期的收益權等形式保障社會資本的收益。然而,指導意見並不等於各地的實施方案,對每一個城市而言,在寸土寸金的城市裏,在“土地財政”的左右下,他們是不是有魄力割捨政績肥肉、並讓優質的公共資源建成收效緩慢的停車場,仍然是很大的問題。

  當下社會又稱為“汽車社會”,而且,我國私家車數量仍然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不斷遞增。因此,政府規劃必須要跟上“汽車社會”的節奏,不能只放手讓老百姓買車,而不保證讓老百姓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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