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共同社1月19日透露,近日採訪聯合國談判相關人士獲悉,關於全球汽車廠商推進研發的自動駕駛系統,制定汽車國際規則的聯合國機構已開始制定安全法規。預計日本和德國將提出方案,關於高速公路的行駛法規最早將在2017年3月獲得通過。成員國將遵照國際法規完善國內法。日本廠商爭取到舉行東京奧運會的2020年實現在高速公路上的自動駕駛,明確制定有關法規或將有利於推廣自動駕駛。
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正在進行有關汽車安全法規的討論。目前法規制定由日本引領,其國內廠商有可能在自動駕駛的研發中佔據優勢。
日本還將自動駕駛作為9月在長野縣舉行的七國集團(G7)交通部長會議的議題,預計會在年內匯總出法規草案。今後還將把在普通公路上的自動駕駛和無駕駛員的完全自動駕駛納入法規對象。
現在的聯合國法規禁止在時速超過10公里時進行自動操作方向盤等自動駕駛。
據談判相關人士透露,日本等提出的法規草案設想的是時速130公里以下的自動駕駛。現階段討論的前提是在單向車道超過兩條、有中央隔離帶的高速公路上行駛,駕駛員一直監視著自動駕駛的狀況。
在此前提下規定以下義務:(1)駕駛員一直監視自動駕駛系統;(2)自動駕駛緊急切換成駕駛員手動駕駛時自動駕駛狀態至少持續4秒;(3)搭載察覺到危險後通過緊急剎車和自動停靠路邊等方式減少損傷的功能。
聯合國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有美日歐等地50多個國家和地區參加。2013年通過的燃料電池車安全法規的大部分內容採用了日本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