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財政委員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市民公開透明地曬出“政府賬本”,並公佈2016年財政預算,其中包括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安排新能源汽車發展資金38億元,較上年增加14億元。
“深圳在推廣新能源汽車使用過程中,投入力度大,但效果不明顯。” 深圳市政協委員陳和林説,許多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含公交、客運、專用車等)、租賃企業、企事業單位購回新能源汽車後,使用效果並無預期好,其中很大的原因就在於充電樁沒有普及;想要更好地推廣新能源汽車,要讓新能源汽車真正發揮作用就必須完善配套設施。
陳和林提議,政府可制定相關管理法規,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含公交、客運、專用車等)、租賃企業、企事業單位新能源汽車的投入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和監督。相關部門要推進充電樁等配套設施建設,讓充電樁普及,真正令市民接受新能源汽車。
另一方面,在推廣過程中,政府也投入了許多資金,比如新能源巴士,政府就給予許多扶持和補貼,在運營過程中是否真正投入使用,使用效果及情況如何,有無達到預期效果,是否存在因高額補貼和不夠完善的監督機制而催生的“騙補”者等,都需要政府繼續跟進,統籌監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資金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