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0日 星期二

東莞購新能源車雙重補貼 按國家標準1:1補貼

發佈時間:2015-07-21 08:45:58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鐘宏連  責任編輯:王庭

  在7月初,東莞發改局官方網站上公佈了由東莞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於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要調動各方資源,鼓勵模式創新,保障充電設施,重點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公共服務領域的商業化應用,鼓勵企事業單位和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時過半月,新能源汽車在東莞仍然鮮有蹤跡。有車行的負責人則表示,目前店頭並沒有專門跟廠家申請新能源車的配額。

  政策

  地方按國家標準1:1補貼

  《意見》首次提及了針對新能源汽車購買者的市級補貼標準。其中指出,推廣應用期間,凡私人用戶在東莞市購買國家補貼範圍內的新能源乘用車並在東莞市登記使用的,均按國家補助標準給予等額補貼。

  例如,根據國家補助標準,購買續航里程數在250公里以上的純電動乘用車,可獲5.4萬元的補貼,若根據上述政策,東莞的購車者則可獲10.8萬元的補貼。但中央加地方財政用於車輛購置補貼的額度不得超過車輛價格的70%。

  此外,東莞還鼓勵社會各方在莞設立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開展面向私人用戶的新能源汽車融資租賃服務。在推廣應用期間,按國家補助標準相應給予80%的購車補貼,並對在2015年內開始並有效的租賃行為的企業,給予每車每月1000元共12個月的租賃補貼。

  新建住宅預留充電設施

  據《意見》中要求,須營造充換電設施建設的有利環境。大型公共建築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具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於 10%,而新建住宅的停車位應100%預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條件。政府機關、醫院、學校、公園、廣場等機構或設施的公共停車場和汽車4S店要配備安裝 一定數量的充換電設施,有條件的加油站、加氣站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也要安裝一定數量的充換電設施。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面,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公共機構將要起到示範帶頭作用。《意見》提到,到2015年底,新增或更換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的比例不低於30%。

  車行

  目前暫無新源車的配額

  對於東莞市政府發佈的這一份新能源車的《意見》,比亞迪汽車周通泰4S店的市場部經理彭曉旭表示,因為之前政策一直不明確,所以前往他們店裏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相當少。現在雖然政策出臺了,但因為充電設施的不完善,也很難吸引到消費者購買新能源車型。

  “新能源車型的價格太高了,最便宜都在28萬元左右,按最高補貼國家與地方政府一起補貼後,也要18萬元左右,而購買新能源車最大的好處就是不 用繳購置稅、車船稅。但是,因為充電設施的不完善以及車輛能夠行走的里程不太遠,使得很多的消費者望而卻步。”寮步有銷售新能源汽車車型的某4S店總經理 助理黃先生表示。

  據記者了解到,目前有新能源車型銷售的4S店均沒有現車。“我們還不敢向廠家要配額,畢竟這種純電動型的新能源車型車身價都不菲,到府來諮詢的消費者也不多。”彭曉旭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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