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

矛盾集中 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延期出臺

發佈時間:2015-01-26 10:28:56  來源:華夏時報  作者:劉珊珊  責任編輯:岳雅風

  原定於2015年1月面世的新版《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未如約而至。

  據了解,目前《辦法》的修訂工作面臨的問題非常複雜,除了近期日漸複雜的廠商關係,更為關鍵的是,《辦法》與其上位法《反壟斷法》有衝突之處。此外,汽車品牌授權制度的合理性也一直存在質疑,而究竟授權該不該存在,應該如何授權又有頗多意見分歧。“修訂工作若把此類問題一一糾正短期內恐有難度,而修訂之後,又將觸及利益相關方的既得利益,進退維谷。”有消息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

  矛盾集中

  目前,關於《辦法》修訂的各方意見均已交付商務部,但商務部方面卻始終沒有對外公佈修訂進展及公示日期。對於《辦法》修訂是否擱置的疑問,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只用“不能説”三個字來回答。但是,羅磊卻介紹了現行《辦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修訂的重點。

  “《辦法》修訂的基礎是解決市場中突出存在的問題。”羅磊解釋稱,“這一突出問題是長期以來廠商跟經銷商之間不平等的關係。”羅磊表示,從汽車流通協會收集到的經銷商意見來看,問題多存在於銷售價格倒挂。“目前,經銷商把廠商的所有返利全部返出去,仍需自掏腰包。”究其原因就是産能過剩,“廠商對汽車市場形勢估計過於樂觀,這就要求權威部門對市場預測更加精準,如果數據預測未來(銷量)上漲10%,結果只漲了2%,就會加劇這種矛盾。”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數據顯示,自2014年6月起,經銷商庫存系數始終高於2013年同期。縱觀2014年全年,有8個月庫存預警指數超過警戒線,近7成經銷商處於虧損狀態。“經銷商反映,廠家向經銷商搭售滯銷車型,為清庫存,經銷商只能降價銷售,出現價格倒挂。”

  而在歲末年初,廠商與經銷商的矛盾更是集中爆發。由於95%的一汽豐田經銷商虧損,中國汽車流通協會代表523家經銷商向一汽豐田索要22億元人民幣補貼;寶馬[微網志]經銷商聯合向汽車廠家提出索要60億元額外返點等多項要求;東風本田北京經銷商也開始拒絕進車……

  新《辦法》能否令廠商與經銷商的關係從博弈回歸理性仍未可知,但至少在現階段,《辦法》的修訂已經賦予了經銷商一定的希望。

  法律衝突

  而影響《辦法》修訂遲遲未能出臺更重要的原因在於,其與上位法《反壟斷法》之間存在衝突。

  據了解,《辦法》頒布于2005年,而《反壟斷法》頒布于2007年。“由於時間上的倒序,因此《辦法》在某些條款上與《反壟斷法》有不一致的地方。《辦法》的修訂要把這其中不一致的地方修正過來。”羅磊稱,“《反壟斷法》是經濟層面的上位法,所有的政策、法規,必須以《反壟斷法》為準。”

  事實確實如此,《反壟斷法》確定了禁止壟斷協議、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控制經營者集中。而根據現行《辦法》,目前國內汽車銷售普遍採用的4S店模式,在零部件配送、維修及價格等環節均有壟斷之嫌。

  “由於《辦法》是部門規章,因此徵求了很多意見,而《反壟斷法》更多的是基於法律援引,因為不存在利益平衡,並未廣泛徵求意見。”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蔣蘇華進一步解釋,“部門規章其實最後反映的可能是一種行業的利益,或者是各方面利益的綜合平衡。”

  反觀此次《辦法》修訂,牽涉的部門不可謂不多。《辦法》是由商務部、發改委以及工商總局三部門聯合製定的,所以修訂需要三部門共同協商。而在2014年12月對《辦法》修訂稿的意見徵求中,包括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環境保護部等8個政府部門,以及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等5個協會均收到了商務部下發的相關函件,被要求對《辦法》的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再加上涉及切身利益的廠商、經銷商,徵求意見成為一項龐雜的工作,但一項根本的宗旨是,法律的權威性必須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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