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8日 星期六

汽車銷售欲“鬆綁” 十年思變待破局

發佈時間:2014-12-03 07:41:00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凡

  出臺十年之後,飽受爭議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修訂在即。近日,有消息稱新版《辦法》最終修訂稿將於近期進行公示,明年初有望正式實施,汽車流通業的銷售模式或將正式迎來拐點。

  隨著汽車市場的發展與變化,統治行業流通領域多年的4S店模式已逐漸凸顯種種不適。自《辦法》修訂的消息傳出後,業界各種修改意見就紛至遝來,對內容的變更之處也眾説紛紜。其中,“會否取消品牌授權制度,放寬經銷商代理品牌的數量”成為備受各方關注和爭論的焦點問題。參與新《辦法》修訂工作的權威部門三緘其口,令新《辦法》的指向性一度撲朔迷離。

  目前業界比較普遍的觀點是,新《辦法》放寬了經銷商的經營標準要求以及經營模式限制,並提出了建立非品牌授權通道,但《辦法》的核心——約束經銷商與汽車廠商責權關係的授權制度依然會保留。

  有樂觀者認為,新《辦法》將給予經銷商更大的自由度,重新平衡汽車廠家和經銷商之間的關係,未來有望出現類似蘇寧一樣的汽車銷售商。但也有業內人士擔心,授權制度的保留意味著,新《辦法》改變的只是“細枝末節”,其在近10年來所導致的汽車企業佔據強勢地位的情況不會發生根本上的改變。

  變革呼聲高漲

  作為汽車流通行業政策核心的《辦法》,在實施的10年中一直飽受質疑。

  2005年,為解決汽車銷售和售後過程中存在的,諸如品質不穩定或存在缺陷、合理退換貨要求被無理拒絕、配件價格良莠不齊、維修價格不透明和亂收費等問題,《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出臺。《辦法》出臺後,雖然汽車市場整體價格相對透明和穩定了,但也帶來了巨大的爭議。

  經銷商認為《辦法》過多保護了整車廠利益,經銷商需獲得汽車供應商授權後才能到工商部門登記獲取經營資格,加劇了廠家和商家之間不平等的地位。消費者也認為《辦法》使買車成本增大,並沒有很好地維護自身的利益。

  2007年7月,數百家汽車經銷商曾聯名上書商務部,要求對《辦法》進行修訂。而商務部、汽車流通協會等機構在過去數年中也曾多次傳出要修改 《辦法》的風聲,但由於産業鏈條複雜,且涉及部委較多,因此修訂方案幾易其稿,卻都“無疾而終”。幾次停滯、幾次重啟,背後隱藏的則是利益博弈。

  前10年中國汽車市場飛速發展,雖然廠家嚴格鉗制,但經銷商能夠盈利,因此“痛並快樂著”接受現實。近三年,在廠家高目標的壓力下,市場供過於求的競爭導致經銷商生存狀況迅速惡化,但廠家對此後果承擔有限,這導致了經銷商與廠家矛盾的加劇,經銷商“修改《辦法》”的呼聲再次高漲。

  今年以來,隨著發改委對汽車行業反壟斷調查的推進,現行的《辦法》被認為是廠家暴利和對汽車全體系價格壟斷的“幫兇”。8月工商總局取消經銷商備案工作,有關《辦法》將被修訂的消息就不斷傳出。9月,商務部組織相關人士召開了三次座談會,就修訂細則徵詢意見。至此,老版《辦法》最終被送上了“手術臺”。

  博弈“品牌授權”

  可以説,相關部委在“《辦法》非改不可”這個問題上達成了共識,但在“如何修改”的問題上,各方進行著激烈的博弈。其中,“品牌授權制”被認為是汽車流通領域所有矛盾衝突糾紛的根源,是否放開“品牌授權”成為討論的焦點問題,一直爭論不休。

  在公開的表態中,支援者認為,近十年來,該制度已使廠家過於強勢,從而引發了價格與市場壟斷、廠商與經銷商矛盾不斷升級的種種事件,最終損害的是消費者的利益。

  而反對者的意見是,授權制存在近10年來,規範了市場秩序,維護了消費者權益。同時,授權制是國際各行業通行“法則”,本身沒有問題,這一制度之所以會導致壟斷,主要是因為部分汽車供應商對這一權利濫用,因此,只需要約束其行為即可。

  事實上,工商總局8月發佈取消經銷商備案工作後,業內多數人曾認為,品牌授權制將因此而壽終正寢。而作為資源供應方和渠道建設方,汽車廠家在這場戰役中自然不會“坐以待斃”。9月初,商務部主持召開的徵求意見座談會上,有主機廠代表提出,“如果取消授權制,汽車産品出了問題,將沒有人負責,不利於市場穩定。”

  多方考量之後,新《辦法》徵求意見稿似乎選擇了一種折衷的方式——取消了“品牌”,但最受爭議的“授權制”得以保留。

  據了解,如果“品牌授權”寫入新《辦法》後,就意味著經銷商並不能隨意擁有某個汽車品牌的銷售權,他必須達到品牌供應商設立的標準後,才有資格經營。而為了遏制汽車廠商過於強勢的地位,商務部在為授權制正名的同時,還在新《辦法》中對廠家責任有諸多界定,其中包括進一步明確“授權”的概念、授權年限;制訂品牌供應商設立標準;制訂品牌經銷商設立標準;制訂品牌供應商和品牌經銷商合同文本(範本),杜絕建店標準、搭售、廣宣等霸王條款;建立經銷商退出機制等。

  在業內分析人士看來,是否保留授權制度對於監管部門而言也是一種兩難的選擇。如果取消授權,則意味著經銷商將獲得極大的自由,市場化程度也會因此加強,但與此同時,由於汽車廠商對終端市場規範作用的缺失,可能導致十年前的混亂局面再現。

  期待格局重塑

  雖然核心的品牌授權制度未被徹底打破,但對經銷商來説,一個利好消息是“新《辦法》將為非授權方式建立銷售渠道。”參與新《辦法》討論的汽車流通領域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平行進口、大賣場作為非授權銷售的重要形式將獲得發展機遇,這就撼動了汽車供應商對汽車經銷商實施壟斷行為的重要根源。

  據了解,新《辦法》將鼓勵發展汽車經銷店、汽車超市、汽車交易市場、汽車網際網路銷售等多種汽車銷售經營模式。並鼓勵汽車供應商、經銷商採取設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等連鎖經營方式,完善行銷網路和服務功能。

  新《辦法》還規定,汽車廠家不得限定經銷商只能銷售單一品牌。這意味著,經銷商可以經營多個品牌,但前提是仍要達到品牌供應商的設立標準並得到廠家授權。

  儘管新《辦法》給予了經銷商更多的“話語權”,並對汽車廠家的強勢行為加以限制,但在“維權”多年的經銷商看來,即使取消了對銷售單一品牌的限定,在授權制度下,能否實現多品牌經營仍要“看汽車廠家的臉色”。

  有業內專家預計,品牌授權鬆綁之後,未來汽車品牌將産生以下分化:一流品牌繼續保持4S店模式,二流品牌可能走向一店多品牌的經營模式,而一些反應較慢、盈利能力差的品牌將走進汽車大賣場和汽車超市。

  一些大型經銷商集團對此表示樂觀。北京一位汽車經銷商集團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經銷商集團往往已取得多家汽車品牌授權,可以有效進行資源集約,開拓汽車賣場等新的渠道。但也有經銷商表示了擔憂。一位經銷商告訴記者,發展汽車賣場或汽車超市的銷售模式,如果建立的網點不能納入廠商的正規管理體系,消費者能否認可還難以預估。

  “中國汽車市場已經進入了轉型期,在此期間如何建立新型的廠商關係,是急需解決的關鍵問題。”有專家認為,從備案取消、平行進口鬆綁到展開的反壟斷調查、落實汽車“三包”等一系列行動都在宣告,行業秩序正在逐步改善、利益格局有望重新改寫。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