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日前在紀念産品召回制度建立實施十週年座談會上發佈消息稱,産品召回制度自2004年在我國正式施行以來,至今已有十年。截至今年9月15日,我國已實施整車召回787次,共1676.6萬輛。
據介紹,截至今年9月15日,十年來我國輪胎召回1次,共47.18萬條;摩托車召回3次,共427輛;兒童玩具召回191次,約11.99萬件;家用電器召回26次,共381.12萬件。據不完全統計,僅缺陷汽車召回就為我國消費者挽回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0億元,極大地維護了我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為了進一步發揮産品召回制度的積極作用,質檢總局正在抓緊制定以重點消費品為對象的缺陷召回部門規章,完善召回程式,強化工作效果。同時,為了從根本上解決當前消費品領域的品質安全問題,質檢總局借鑒發達國家立法經驗,啟動了消費品安全法研究工作。目前,正在研究起草消費品安全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