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業有句名言:第一輛車是銷售人員賣出去的,第二輛車是服務人員賣出去的。誠信不能只靠自覺——在沒有法律保障的情況下,過去往往只談保修,避談退換,更不談賠償。汽車“三包”規定的出臺,使誠信建設得以制度化,更好地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也有給我國車市帶來長遠福利。
其實,對汽車“三包”的討論從2001年就已開始,規定草案2004年曾經向社會公示徵求意見。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終於正式施行。
我國已經連續多年實現汽車産銷量全球第一,在快速邁入汽車社會的同時,如何大幅提升汽車産品品質和售後服務品質,使之與汽車大國形象相符,已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在這個背景下,汽車“三包”政策的出臺,可謂順時應勢。
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副主任陸春明介紹,汽車“三包”政策出臺以來,截至目前,共有115家汽車生産者在汽車“三包”資訊系統進行備案並公開。
其中,國産汽車83家,進口汽車32家,涉及134個品牌,5561個車型,銷售修理網點36743個。委託國家缺陷産品管理中心,對備案公開資訊進行兩輪拉網式調查評估,督促企業整改違規問題13類,全面規範了備案公開的汽車“三包”資訊,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同時,質檢總局“貫徹落實汽車三包規定,提升汽車售後服務品質專項活動”也先後在瀋陽、廣州、成都等地展開。這一專項活動旨在實現汽車售後服務品質水準的提升、監管能力的提升、行業誠信意識的提升,以此強化汽車售後服務品質標準化、規範化、品牌化建設,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證汽車“三包”規定的全面、順利實施。
有人擔心,汽車“三包”的執行是一場資訊不對稱的遊戲,車企是遊戲各方中資訊的源頭和壟斷者,仍然可以“矇混過關”。
對此,質檢總局總工程師劉兆彬認為:“我們經過認真研究認為,把三包爭議糾紛的判斷完全寄託在獨立的第三方檢驗機構上走入了死衚同。我們認為,解決糾紛的常態不是靠檢驗。檢驗也可以用,它應該是在特殊或極端情況下,少量的用。而大量的判定辦法我們終於想出一個,就是靠專家來判斷。因此,我們在汽車‘三包’規定中,創造性地引用了專家諮詢庫。”
其實,發動機、變速箱、車身、制動、轉向有沒有問題,有什麼問題,怎樣造成的,廠家應是心知肚明。在很多情況下,都是禿子頭上的蝨子——明擺著。因此,當廠商不去承認自己頭上有蝨子,而非要拉開架勢提出先“鑒定”一下那蝨子的公母、品種、産地的時候,其在本質上已經輸了商業誠信,是在依靠技術、資訊極大的不對稱性欺負消費者。
汽車“三包”儘管還存在一些問題,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一政策出臺本身對於誠信建設制度化已經具有足夠重大的積極意義,其正價值和正能量也必定會逐漸體現、逐漸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