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大眾進口汽車經銷商聯會向大眾汽車(中國)銷售有限公司提出的幾點訴求:
取消上海大眾經銷商的進口大眾品牌銷售權;
VGIC對於2014年經銷商虧損的現狀予以補貼;
返還2012年二手車不合理被拒的返利;
2015年銷售目標和商務政策須和經銷商聯會溝通;
a)銷售目標需要與聯會溝通後發佈(包括銷售和售後);
b)提高經銷商新車和配件固定返利;
c)商務政策的穩定時、連續性、及時性應與經銷商聯會溝通;
d)取消不合理的品質考核以及廠家SIA審計;
e)取消訂單制長庫存車輛處罰滯納金的規定。
1月9日聯會秘書處代表全體經銷商和大眾中國銷售公司進行溝通。
1月17日前理事會代表和大眾中國銷售公司進行溝通。
若溝通未果,大眾進口汽車經銷商將採取如下一致行動:
拒絕簽訂2015年銷售任務書。
不參加VGIC組織的任何活動。
適時召開媒體發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