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8日 星期六

盈利模式初現:各方力量深耕充電産業鏈

發佈時間:2016-01-05 08:57:57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建鵬

  充電樁能否快速發展起來,對於電動車能否順利普及至關重要。

  “到目前為止,充電運營商基本上都是不盈利的,如果一直是這種狀態,充電運營對我們整個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是有害的。”2015年12月5日,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許艷華在2015中國新能源汽車領袖峰會表示。

  2015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滿足超過50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的基礎設施。

  未來五年,我國充換電站數量要達到1.2萬個,充電樁達到480萬個,國內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直接市場規模有望達到1240億元。

  自國家鼓勵充電基礎設施政策發佈後,各地紛紛加大投入力度建設充電樁,充電樁業務企業也紛紛宣佈將在北上廣佈局數萬充電樁。充電運營商、設備生産商、整體解決方案商,這三者是充電樁産業鏈條上的重要角色。

  目前在北京,各方力量已經積極參與到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中,其中包括國網、中石化、普天新能源等央企,北汽新能源、京能集團、華商三優等國有企業,還有富電科技、特銳德、充電網等民營企業。

  但現實情況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依然存在很多制約因素:商業模式不清晰、車樁標準不統一、相容性差、充電樁品質參差不齊等;充電樁在支付渠道、資訊收集方面都是孤島運營,無法互聯互通。

  同時,城市土地資源緊張,公共充電站建設進度慢、建設成本較高、私人充電樁小安裝難度大,這使得目前的充電樁市場依舊處於無序狀態。

  盈利模式初現

  盈利模式不清晰、充電樁運營不賺錢一直被認為是充電樁發展的主要阻礙。

  青島特來電新能源總裁崔群在2015年12月11日網易創新工廠沙龍中表示,“現在充電樁還在投入期,做充電服務運營,盈利並非遙遙無期,但在一年內達成盈利是不現實的。”

  當前,充電樁産業主要存在三種商業模式,即“充電樁 商品零售 服務消費”模式、“整車廠商 設備製造商 運營商 用戶”模式、“充電APP 雲服務 遠端智慧管理”模式。

  以北京西站的港灣充電站為例,它是一個大規模的集中式公共充電站。該充電站由民企上海富電科技有限公司建設,共計100台充電樁,其中快充、慢充電樁各佔50%,每日可滿足900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

  其收費標準為電費(0.87元/度) 充電服務費(0.8元/度) 停車費(5元/小時)。在這種收費模式下,富電科技負責收取充電服務費,電費和停車費分別由電網公司和停車場物業主收取。

  在 富電科技有限公司總裁龐雷看來,充電服務市場可盈利的商業模式已初步顯現。據他介紹,以運營近一年的北京首家光伏超充站華貿充電站為例,如果每個直流樁利 用次數為8次/天,充電服務費為0.8元/度,充電量約20度/次,1個直流樁的年充電服務費總計為46720元,而每個直流樁的投入為23萬元,以此計 算收回成本的時間將近5年。在成本折舊的情況下,該電站目前已經開始盈利。

  到目前為止,實現盈利的充電樁運營商,還有普天新能源和華商三優新能源科技公司。

  華 商三優新能源科技公司總經理劉曉民認為,充電行業主要是靠平臺驅動,一是資本,二是“網際網路 ”。“我認為總體的充電樁建設方面一定要接地氣,一定要提前 研究,北京的公交系統、環衛系統、計程車系統到現在的專車系統,是我們一直在做的。在充電站建設這方面,我們也嘗試做了一些預留。比如説充電設備要放大一 些,為將來的大容量充電設備做準備。”劉曉民稱。

  但是,更多的充電樁運營商認為,充電樁運營實現盈利的時間應該出現在兩年後。“電動車後市 場並非傳統意義上的保養,而是‘停車補電 移動應用支付’的全新應用場景。電動車停車充電至少需要一個小時,在這一個小時之內,通過手機APP,可以由我 來告訴你去做什麼,這就是價值。” 充電網科技CEO王振飛表示,“現在用戶C還沒醒來,我們要先做B端的事情,先做行業,後端市場2017年再見。”

  據業內人士分析,按照2020年500萬輛新能源車的發展目標測算,充電網路利潤空間為558 億元,其中增值利潤空間可達233 億元。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充電樁的商業價值不僅體現在充電業務上,還包含以充電樁為入口的廣告、保險、金融、售車、4S 增值服務及汽車工業大數據等。

  找到電樁充不了電

  當前,電樁建設的運營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主導、企業主導、混合模式以及眾籌模式等。政府主導下的充電樁投資運營模式,將有利於充電樁市場有序、集約化發展,而不利因素在與運營效率低,不利於規模化。

  企業投資建運營的充電樁,多與電動車銷售搭配,特點在於資金充裕、運營管理效率高,但不利於統一管理,易造成産業無序發展。

  混合模式下的運營主要表現在政府參與扶持、企業負責建設。這種模式雖然可以減少各自模式不足,形成優勢互補,但也易於受到政策的影響。

  眾籌模式下的充電樁建設,整合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力量共同建設運營,從客戶需求出發,可以提高社會資源利用效率以及辦事效率,但最終效果有待考證。

  目前,人們或許存在一個認知誤區,認為充電難的問題來自於充電樁的數量太少。

  據 北京市發改委最新消息,截止到2015年12月10日,北京市已累計建成5座大型換電站及1.7萬台充電樁,充電設施建設規模及整體水準居全國領先地位。 其中,針對大型商圈、P R停車場(換乘停車場)、加油站等社會公共領域,已建成約4000余臺公用充電樁,今年新增2600台,公共充電樁與私人電動汽 車數量比達到了1:4。

  “一方面説車找不到樁,但是實際上我們建的好多樁,現在還出現了閒置的現象。主要原因是充電樁跟車輛不匹配,因為標 準化的問題,充電介面有一些不通用,或者説在這個運營商能充,到了另外一個運營商就不能充電。我們會在這方面努力,隨著國標的執行,今後找到電樁充不到電 的情況會被消滅掉。”普天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江建平在2015中國新能源汽車領袖峰會上稱。

  在充電設施的互通互聯問題上,普天新能源投資部總經理高攀提出,充電不是簡單地賣電、賣樁,而是在運營一個網路,車與充電設備之間的標準要統一,上傳數據、結算標準也要統一。

  國電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用電技術分公司高級工程師、副總經理倪峰則認為互聯互通不是技術問題,一旦涉及到競爭,平臺間的互聯互通將非常困難。

  王振飛的觀點也具有代表性,他認為商家各有各的利益,運營層面的統一是無法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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