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 星期三

網約車如何管:逾七成意見支援歸為新業態(3)

發佈時間:2015-11-12 09:17:29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建鵬

  認為平臺不應承擔承運人責任有8條,理由是:平臺只是提供資訊撮合服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承運人;讓平臺承擔承運人責任,責權利不對等。

  改革

  大部分意見認為經營權是計程車行業焦點

  對於巡遊車經營權管理改革問題,大部分意見認為,經營權是傳統出租汽車行業的焦點所在,經營權期限制、無償使用、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是政府堅定 改革決心、斬斷既有利益的舉措,有利於減輕行業負擔,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關於經營權期限制的意見有158條,認為不實行經營權期限制的有106條,理由 是現有經營權大多是通過高價買賣獲得,明確經營權期限後,到期收回將影響經營者的權益;經營權設定期限,到期收回再投放,容易造成新的權力尋租;出租汽車 行業是為乘客服務的,經營權應與服務品質關聯,不應簡單確定期限。

  此外,關於出租汽車新老業態是否應當實行數量調控問題也是熱點議題,共有362條。認為不應實行數量調控有123條。

  意見比較一致的問題

  ●能不能發展順風車?81.4%的意見認為需要

  該話題也吸引了205條意見,其中,167條意見認為,要發展順風車,理由是,順風車有利於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促進節能減排,還能分攤成本,方便出行。

  38條意見認為不能發展,理由是合乘與客運服務的界線難以準確界定,合乘雙方身份資訊無從考證,存在糾紛和安全隱患。

  ●是否應該打擊非法營運?100%的意見支援

  所有意見支援打擊這一點上,參與調查的人沒有任何分歧,一共176條意見,所有意見均支援打擊非法營運。意見普遍認為,私家車從事營運本質上就 是非法營運,應當嚴厲打擊。但只處罰從事專車服務的私家車是不夠的,還應該注意到所謂的“專車”平臺公然組織私家車從事非法營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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