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和普及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支援。可以預料,在這一政策指引下,全國範圍內將掀起一場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熱潮,各種資本也將大規模進入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領域。
然而,總結以往新興産業、新興行業、新的投資熱點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如果充電設施建設不做好規劃和佈局工作,不在技術、規範、標準、資金實力等 方面設置一定門檻,可能會引發許多新的矛盾和問題。光伏、風電等新興産業發展暴露的問題可能會在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上重演,形成新的重復投資、惡性競 爭、跑馬圈地等問題。
客觀地講,就電動車充電設施本身來説,現在肯定是嚴重缺乏的,需要加快建設步伐。按照有關方面提供的數據,截至 2014年底,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為12萬輛,如果今年銷量能夠達到預期目標,預計將新增15萬輛,保有量將達到27萬輛。而到去年底,我國建成的充換電站只有 780座,交直流的充電樁則只有3.1萬個,顯然難以滿足電動車充電需求。
問題在於,對充電設施來説,最根本的目的是要解決消費者的充 電問題,且不僅要滿足充電,還要在品質、技術、規範等方面達到一定水準,從而真正滿 足消費者使用電動車的需要。不然,建再多數量的充電設施,也不可能滿足消費者的充電需要,無法對電動車的普及和推廣産生積極作用。
事實 也是如此,由於我國在其他配套設施建設方面缺乏科學規範和統一標準,如停車場建設、小區停車配套設施建設等沒有統一規劃,也會給充電設施的 佈局、規劃等帶來不利影響。如一個小區到底應當建設多少充電設施,一個充電站到底建多大才能滿足需要等。如果有關方面不能在充電設施的規劃佈局層面進行合 理安排、科學定位,而一味地強調充電設施的數量,就有可能形成充電設施不足和僵屍充電設施並存的局面,使充電設施的運作效率大打折扣。
也許有人會説,電動車充電設施建設才剛剛起步,就提出這麼多假設、這麼多可能出現的問題,是否有點杞人憂天。但是,太多的事實證明,在新的投資熱點出現 時,都不可避免地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與其等到問題嚴重、矛盾爆發再去治理,不如未雨綢繆,儘量減少可能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減少可能出現的各種損失。 所以,對電動車充電設施建設,還是應當加強規劃引導,合理佈局,並在技術、標準、資金等方面提出一些條件,設置一定門檻,防止出現“跑馬圈地”、“一哄而 上”的局面。從總體上講,充電設施建設還是要與電動車的推廣和運用相協調,不要超越電動車的推廣普及速度,避免出現使用效率不高和閒置現象。
更 要注意的是,有些投資者就是衝著政府補貼去的。如何有效發揮政府補貼的作用,建立有效的引導機制十分重要。必須把補貼與建設標準、建設規範、 建設條件以及使用效率等有機結合起來,並根據充電情況給予相應補貼,而不是依據投資者的投資計劃給予補貼。否則,補貼政策會被鑽空子,造成資金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