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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車4s店定損被扣店方稱必須在這修

發佈時間:2015-09-24 00:17:09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岳雅風

  9月9日,市民張先生駕車出現交通意外,事故車輛隨後被拖到 4S店定損。由於車主張先生無法接受4S店的報價,選擇自行維修,卻被4S店扣車,4S店表示已經為張先生的車定了配件,不維修也要買走。21日,由於未達成一致,張先生的車仍停在4S店。

  9月21日,車主張先生向本報反映,他9月9日中午的時候駕車出現交通意外,車前保險杠和車前蓋等位置受損,氣囊彈出,在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勘察完現場,他的車就拖至位於新華路玄武街的玄武豐田4S店進行定損。

  9月16日,4S店通知張先生,車輛維修的定損價格已經出來了,詢問張先生維修事宜。張先生介紹説,他的車是一輛豐田威馳,價格在7萬多元,4S店給出了兩萬餘元的維修報價。“價格太高,我接受不了,所以選擇到其他地方維修,但4S店卻説已經給我訂了配件,非在這裡修不行。”張先生説,起初他將車拖到4S店只是先定損,根據定損情況再選擇是否維修,也並未跟4S店簽訂維修合同等,4S店現在非要求他在店裏修,已經是強買強賣了。“我可以支付定損費,但 是維修不維修,我有權自主選擇。”

  隨後,記者來到位於新華路北首的玄武豐田汽車4S店,負責定損維修的楊經理介紹説,張先生的車送到4S店之 後即進行了定損,並告知了張先生維修價格,在電話通知車主時其表示同意在店裏維修,工作人員才從廠家訂配件,但是在電話確認一個小時之後,車主致電4S店 表示不再4S店維修了。

  “從廠家訂貨之後就不能退貨了,所以才要求張先生在4S店裏維修。”楊經理告訴記者,經過公司領導決定,張先生如果不在4S店維修需要買走已訂的非常用配件,常用配件4S店可以自行留下再次銷售。對於維修合同以及訂貨單等,楊經理並未出示,只表示訂貨是通過電話和車主確認的。

  21日下午,記者諮詢了濰坊鳶都英和律師事務所的裴律師,裴律師表示,4S店在定損後給車主發出合同要約,如果車主未同意即為合同不成立,4S店無法出示相關的維修合同及訂貨確認單據,就要求車主在4S店修車屬於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車主在支付定損等檢測費用後可將車輛取走。

  截至當天下午4點發稿時,張先生的車依舊停留在4S店內。(李曉東 莊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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