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10月7號,沃爾沃發佈最新聲明,表示當自動駕駛車處於自動駕駛狀態時,如果發生事故,沃爾沃願意承擔全責。
在此之前,關於“自動駕駛車發生事故誰應該承擔責任”這個話題,已經被提出了太多次。不過每次提及都得不到一個明確的回答。沃爾沃是第一家主動站出來表示願意承擔責任的車企,勇氣可嘉。畢竟,很多時候,自動駕駛車發生事故,並不全是技術的原因,這也是導致車企們不敢輕易發聲的根本所在。
這也不難看出沃爾沃對於推動自動駕駛技術的決心。在沃爾沃看來,法律責任歸屬,是自動駕駛技術發展面臨的最大障礙。不過,沃爾沃的這一舉動是否能夠推動業內對於這一問題的討論目前還並不可知,但是對於自動駕駛法律法規的制定,以及監管措施上,也有人提出了異議。
加州測試法規
今年6月,谷歌開始發佈關於其正在測試的自動駕駛車的事故報告。雖然最終的事故報告表明,這些事故並非是因為自動駕駛車的錯誤才導致的,在此之前,關於自動駕駛車發生的事故以及事故具體情況,公眾都不清楚。
但其實,在加州去年九月份開始實施的自動駕駛車測試法規中,有一條規定:
如果因為自動駕駛車的操作等原因,而使其被牽扯到發生在公共道路的交通事故當中,造成了任何的財産損失或者人身傷害、乃至致死,應該在十天之內將事故報告給DMV(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機動車管理部門)。事故報告的內容應該包括製造商的名字與所在地,如果可以的話,還應該包括事故牽扯到所有人員的資訊並描述事故是如何發生的。
也就是説,對於這些事故,加州DMV還是心中有數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一條規定其實比較模糊,並沒有強制要求製造商詳細描述事故發生的情況。因而,即便報告了,或許報告中也並不能夠將事故説清楚。
兩項新增條款
對於自動駕駛相關法律法規中存在的這個漏洞,業內人士很快對其作出反應,而第一個坐不住的,就是美國的消費者保護協會。
9月末,美國消費者保護協會向加州的DMV提交了一份申請。在申請中提到希望對上述條款進行修改,修改的內容,主要是增加了兩項要求:
除了十天之內向DMV報告之外,製造商還應該立即將交通事故報告給警察並請求調查事故。
在提交給DMV的報告中,製造商還應該提供事故發生時,車輛錄製下的視頻以及記載下的與事故相關所有數據的副本。
而消費者保護協會之所以提出這兩個要求,是為了觀察自動駕駛車在進行測試時對其他駕駛員帶來的安全威脅。
“在現在的規則之下,DMV 完全是依靠參與測試的公司來描述事故發生時候的情況。但是自動駕駛車發生事故也可能會影響到公共安全,所以應該有一個中立的第三方機構參與調查這類事故。”消費者保護協會的個人項目總監 John M. Simpson 在申請書中提到。
Simpson認為,對於自動駕駛車,最應該採取的措施就是確保有涉及到自動駕駛車的交通事故被不偏不倚地進行描述,才能知道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對於自動駕駛車的最終法規的起擬,也將有重要意義。
這兩項規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就沃爾沃的表態來説,有一個前提,那就是車輛處於自動駕駛狀態下。那麼怎麼判斷?消費者協會要求提供的錄製的視頻和車輛記錄下的數據,以及介入調查的第三方機構,就是判斷的依據與主體。
據悉,加州的DMV有30天的時間來回應消費者保護協會的這一請求,車雲菌也將繼續持續關注這一法規修訂的最新動向。
小結:
自從谷歌開始進行自動駕駛車的測試之後,一共發生了17起與自動駕駛車相關的交通事故。其中16起與谷歌相關,1起與德爾福相關。現在在加州,一共有10家企業在進行自動駕駛車的測試:大眾、賓士、谷歌、德爾福、特斯拉、博世、日産、寶馬、本田和Cruise Automation(一家自動駕駛創業公司)。
隨著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參與測試的製造商數目只會越來越多,行駛在公共道路上的自動駕駛車也會越來越多。這個時候,確實應該對於自動駕駛車,有更加全面的監管措施。本來,加州計劃在今年1月1日,發佈針對自動駕駛車的通用法規,但是這項法規的發佈被推遲,依然在制定中。沃爾沃為自動駕駛事故擔全責,但誰來解決監管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