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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如果“有位才能購車”可行嗎?

發佈時間:2015-06-03 10:3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李慧燕 田桂丹  責任編輯:岳雅風

  近日北京擬在明年實施“有位購車”政策的消息,引起了極大關注。事實上,這個政策並非北京一家獨有。據了解,去年廣州市交委也曾安排了26萬元,作為“中小客車自備車位購車政策可行性研究專項經費”,提出要做好有關技術和政策儲備。廣州是否也有可能實施“有位購車”,是否會炒高車位價錢?目前廣州車位缺口情況如何?……昨日記者就一系列熱點問題採訪了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和相關專家。

  廣州情況

  政府部門曾提出專項研究

  記者了解到,廣州近年來也曾提出“有位購車”的設想。2011年《廣州市舊廠房改造專項規劃》在廣州市規委會審議時,曾提出3個治堵方案,其中就包括“凡是新購車輛,必須‘一車一位’,買到車位才給買車”。當時消息出來後,引起極大爭議。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廣州市交委部門預算草案中,有26萬元單列為“中小客車自備車位購車政策可行性研究專項經費”,表示這是根據《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系統改善廣州中心城區交通狀況所有工作方案的通知》(穗交領〔2013〕3號)第27條措施,組織開展廣州市中小客車自備車位購車政策可行性研究,做好有關技術和政策儲備。

  如果不限外該舉措收效不大

  昨日,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潘國璠認為,關於先有停車位後再購車的政策,如果在廣州中心城區,應該是可以的,但如果在郊區,就沒這個必要。不過,潘國璠同時也認為,要真正操作起來估計難度相當大。

  暨南大學教授胡剛認為,北京出臺“有位購車”政策,對其城市交通疏堵預計有一定作用,但預計廣州暫時不會跟進出臺相似政策。廣州車輛保有量只有北京的一半,而且解決廣州擁堵還有很多其他辦法,還沒有到實施“有位購車”進行限制的地步。此外,北京周邊的城市並不算多,但廣州周邊有佛山等城市群,假如廣州在不實施限外政策情況下,就實施“有位購車”政策,那麼市民可以到佛山等周邊城市購車上牌後,再開回廣州,對解決擁堵並不會起到作用。

  廣州早期建設小區車位少

  如果廣州要實施“有位購車”,不管“有位”是界定為租賃還是購買,首先是必須是小區內規劃有足夠的車位,但很多廣州早年建設的小區卻沒有配備車位。

  在越秀、海珠和荔灣老城區內,不少早年建設的房改房並沒有配置地下車庫,甚至是近年建設的住宅小區也並非都有地下車位。記者昨在海珠區羅馬家園門口的仲介了解車位租售情況,仲介介紹説,羅馬家園只有去年開始銷售的新一期單位地下設有車庫,其他組團基本沒有設車位。據了解,羅馬家園約在2003年開始就已陸續銷售。

  潘國璠介紹,廣州市的機動車保有量約260萬輛,其中小汽車已達到190多萬輛。但與之配套的汽車泊位數在冊登記的僅為63萬多個,汽車保有量與在冊登記泊位數之比大概為1:0.33,也就是説,每三輛小汽車才能提供一個規範的停車泊位。

  “有位購車”帶來的問題

  或會産生“準買證”黑市

  潘國璠認為,“有位購車”真正要操作起來,估計難度相當大,首先,到底由誰來發這個“準買證”?是由房地産開發商,還是物業部門或者是政府部門?一旦出現利益糾紛,會不會産生新的暗箱操作,例如可能會産生新的“準買證”黑市,在監管上有一定的難度。

  在北京擬實施“有位購車”政策消息傳出後,北京市交通委相關人士解釋説,“有位”分很多種情況,包括購買的具有産權的車位、租賃使用的車位,或是臨時停放的車位等,哪種情況才能夠算“有位”,才能具備購車的條件,這些情況具體如何界定都將依靠立法來明確。

  據了解,為了避免再出現“泊車證明”黑市情況,這一輪北京如果實施“有位購車”,最終可能是由政府部門鑒定後再出“準買證”。

  有房才能買車會炒高車位

  按照廣州目前實施的政策,小區車位必須優先租售給業主,在滿足業主需求後才能對外。由於大部分小區車位吃緊,因此非業主基本無法租售到車位。

  一旦廣州實施“有位購車”,就意味著必須是有房子的才能買車。然而,廣州目前樓市實施的限購政策,使得不少需要車且有能力買車的專業市場批發檔主等,無法在廣州購房。那麼,這批人即便是在廣州租房,也將無法購買車輛自用。

  另一方面,目前廣州車位價格頗高,假如要有産權車位才能購車,那麼購車成本將大大增加。中原地産項目部經理黃韜介紹,廣州現在的市區車位平均都要30萬元/個,部分地段要50萬~70萬元/個,番禺約20萬元/個,如果真的實施“有位購車”,將進一步炒高車位價錢。

  停車位定主或降低使用率

  專家們擔憂,要緩解停車難,共用是提高停車位效率的有效途徑。“有位購車”政策的實施是將車位定主,這樣可能會降低車位使用效率。

  廣州市社科院區域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陳來卿認為,中心城區要適度控制停車位供給,並且應充分提高停車設施的使用效率。必要時或可政府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開放停車位給社會車輛錯峰使用。而在今年5月21日出臺的《廣州市停車場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中才提出,鼓勵錯時停車、小區周邊可劃過夜停車位等措施,這部分車位要出示“有位購車”所需的證明,可能會存在一定的操作難度。

  你支援有位購車嗎?

  支援

  可緩解城市擁堵

  和停車難

  車主張先生稱,他住在越秀區某小區,每次晚上超過七點半回小區,基本上無位可停,無奈之下,只好停放在咪表位上,一方面夜間無人看管,另一方面停車費相當貴。“如果廣州實施先有車位再購車的話,對我而言是好事,我們小區因為沒有多餘的停車位,最起碼在短期內,不會增加很多車輛,可以暫時緩解停車難。”

  反對

  本來搖號就難

  又想來這招

  “現在廣州搖號已經是53人爭一個指標,如果還要先有車位再購車的話,也太不公平了!”正在參加搖號的準車主朱先生憤憤不平地説。朱先生稱,廣州在沒有實施限牌之前,不少車主已享受到隨意買車的好處,限牌後無論是競價還是搖號,都越來越難。這種做法,無疑讓準車主更難拿到車牌。

  中立

  出現大量空位

  致資源浪費

  網友“搗神”稱,希望相關部門深入考慮,這樣會不會導致大量人先買車位、再買車,導致出現大量空車位造成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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