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以來,人們對毛筆製作的記錄越來越詳細,要求也越來越高。其中不僅有對材料、工藝的細緻辨析,也顯示出人們使用毛筆所積累的豐富經驗。 下面是清代朱履貞《書學捷要》中一則關於毛筆的論述: 考造筆之法,兔毫為最。兔有紫、白、花之分,紫為上,花、白次之。純用紫毫,則軟出北地,若江南者,不可用。至於羊毫,出吾郡語溪者佳,然其性極柔,純用斷不可。又香狸之毛硬而脆。若倍用羊毫,而兼兔狸,用作大字,則剛柔並濟,妙不可言。惟在造筆者,毫足而工倍,依古法製造,自然合用矣。 後人論述,雖然大都未出孫過庭所説到的幾個方面,但重要的補充有兩點:一是環境對創作的影響,二是書法與酒的關係。 黃庭堅説:“余寓居開元寺之怡堂,坐見江山,每於此中作草,似得江山之助。”所得是什麼,未曾説明。記述非常簡略,所涉及的卻是十分重要的一種現象。 創作場所的環境、視野會影響到作者的感覺狀態。其中包括兩重意義,一是環境的類別,二是空間的大小。 前人對環境的類別較多關注,而現代人對空間的大小更為敏感。 王鐸在一件作品的跋語中寫道: 書時,二稚子戲于前,饑啼聲亂,遂落龍、形、萬、壑等字。書畫事須深山中、松濤雲影中揮灑,乃為愉快。安可得乎? 這是明清易代之際社會動蕩中一位書家的理想。他要獲得這些已經很不容易了。深山、松濤、雲影,也同時暗示著一個廣闊的天地。 現代生活離深山、松濤、雲影更遠了,偶爾的旅遊與創作基本無關。現代人已經無法奢望這些,只能爭取盡可能大的空間。許多現代作者都談到在不同大小的空間中進行創作的微妙區別。在寬大的空間中創作,作品結構往往比平時開闊一些。 這不難解釋。在狹小的室內並不缺少張力的作品,在美術館的展廳裏往往會顯得柔弱。展出狀態的改變使現代作者對作品的張力比對作品的韻致更為敏感。 在書法創作中,“酒”是屢屢被人説到的話題。 最著名的是張旭的故事。《新唐書·藝文志》:“旭,蘇州人,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筆,或以頭濡墨而書。既醒,自視以為神。世號張顛。” 杜甫《飲中八仙歌》中有一段膾炙人口的詩句:“張旭三杯草聖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雲煙。” 在張旭之後,“酒”成為書法創作中一個生動的元素。 趙構説:“酒後頗有佳處。” 蘇軾説:“吾醉後能作大草,醒後自以為不及。” 黃庭堅跋自作書:“元符三年二月己酉夜,沐浴罷連飲數杯,為成都李致堯作行草。耳熱眼花,忽然龍蛇入筆,學書四十年,今名所謂鰲山悟道書也。” 又:“崇寧四年二月庚戌夜,嘗余重醞一杯,遂至沉醉。視架上有凡子乞書紙,因以作草。方眼花耳熱,既作草十數行,於是耳目聰明。細閱此書,端不可與凡子,因以遺南豐曾公卷。公卷胸中殊不凡,又喜學書故也。山谷老人年六十一,書成頗自喜似楊少師耳。” 畢竟各人酒量不同,有人能借酒力而激發出書寫的靈感,像張旭、蘇軾;更多的人能喝酒,也有酒後書寫的記錄,但是沒有明確地説到兩者之間的關係。如祝允明,作品的跋語中多有此等字樣:“乘酒漫為書之”,“小值杯酒,談笑久之,不覺至醉,應書舊作”,等等。 不過,這種記錄還是給我們留下了想像的餘地。如果我們還有過一些飲酒的經驗,不難體會到,那種微醺的感覺正是酒帶給人們的最常見的興奮但並不妨礙行動的狀態。如王鐸: 丙戌三月初五,夜二更,帶酒,微醺不能醉。書于北都瑯華館,用張芝、柳、虞草法,拓而為大,非懷素惡札一路;觀者諦辨之,勿忽。(《草書杜甫詩跋》) 寫出的是自己滿意的佳作,酒的作用隱藏在字裏行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