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去美國的時候,是帶著中國畫的發展問題去的。到了那裏,我首先遭遇的是西方當代藝術中藝術與生活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直接關係到當代藝術的發展前景。我嘗試著站到更為宏觀的人類整體生活形態的角度來審視這個問題。我當時的設問是:“作為整體的西方現代藝術,與人們的日常生活之間究竟還有沒有界線?”“在可預見的將來,藝術與生活之間將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 大家都在説生活和藝術已經分不開啦,生活就是藝術,藝術就是生活啦……我在美國一年半,從西海岸舊金山美術學院(SFAI)到東海岸紐約的PS1,看了半天,我覺得其實到現在為止,藝術和生活一點都沒混,這句話根本就是説錯了。我在紐約的時候就動筆寫《論西方現代藝術的邊界》這篇長文(載《新美術》1995年第1期),其實就是在講一句話:西方當代藝術到了最最當下,它的所謂“作品”跟現實的生活仍然判然有別,一點都沒有搞混。我覺得到目前為止,最接近突破界限的是波依斯,因為他企圖把參加競選和種樹作為自己的作品,但他還是不敢真正突破,因為一旦突破了,他的藝術家就當不成了,砸了自己的飯碗,實際上本質問題就在這兒。所以這個事杜尚做不了,波依斯做不了,其他所有的前衛藝術家也做不了。因為他們可以放棄一切以往的藝術的手段,代之以各種非藝術的方式,但是他們最終卻不能放棄從事職業藝術創作的藝術家身份。 遊目騁懷,最後我的思考出路還是在“審美超越”,也就是説把一切形式的藝術,當然也包括中國畫在內的繪畫藝術當作人生的柺棍、雲梯和渡筏。我想,這恐怕是藝術再往後發展最好的出路了。這樣一來,藝術和生活真的是要混起來了。我當時就判斷自己會走這樣一條路,要通過作品把生活和藝術真正混起來。我想我能做,之所以有這樣的判斷,因為我從小就不害怕自己當不成藝術家,從來就認定做人比為藝更重要也更根本。至於生活與藝術到底有沒有搞混,這裡的差別不在於作品,而在於一念,只有在一念這個差別上,二者才能混起來。我在美國的時候就已經想得很具體了,我用草圖記下了這個“一念之差”的念頭,存在一個朋友家的閣樓上。這是我此後十餘年人生的一個伏筆。這個伏筆很重要,因為我在今天如果要説以往的十餘年時間是我的作品的話,我就要有一個標記,把這段時間切出來。 當時我想到這裡的時候也一陣欣喜,我意識到這條路走下去的話就有可能突破杜尚和波依斯。第一,藝術是一個概念,審美是一個概念,把藝術從藝術創作擴大到“審美超越”這樣一個大的範圍當中去,就把藝術的範疇大大地擴展了,也可以説是把藝術的位置抬高了;第二,藝術作為一種文化形態,在未來社會它的存在方式是必將改變的,我們誰也左右不了,也阻擋不住,即使不願意也得改變,就像杜尚那時候開始的革命。有人不是説杜尚是架上繪畫果籃裏的毒蛇嘛,不管是什麼,毒蛇的長大是阻擋不住的。實際上,藝術走到現代和後現代,作為一種職業分工的、職業性的藝術一直是在走向消亡。現代藝術,就是藝術的職業性在走向消亡,因為它已經變得任何人都可以做了,它已經沒有專利了,它自己一步一步就走到了這樣一個自己也沒有料到的階段,這個趨勢也是使“審美超越”可能成為未來藝術的存在方式之一的恰當條件。 美究竟是什麼呢?古今中外有無數睿智的回答。我也有自己的回答:美是人從生活的邏輯之網上脫落下來以後,在無所牽掛的狀態下的,澄懷專注而後的一種心理感受,一種愉悅。美既不能簡單地説成是黃金分割,也不能簡單地説成是主觀的美、客觀的美,美的本質實際上就是脫開了合目的性的生活之鏈,它使人處於一種無目的的狀態。在這個狀態下人所看到的、所感受到的,就有一種愉悅,這種愉悅就是美。“審美超越”也是與中國傳統文化對於藝術、對於人生的基本看法一脈相通的。如果我們把“遊于藝”的體系構建出來,就有可能解決19世紀以來中國人精神價值上的合法性問題。因為我們總是拿西方的來用,這在中國也有個合法性問題,像近年學界就有對中國哲學合法性問題的討論。可是,我們原有的精神傳統也沒有合法性,因而就被擱置了。 晨-34-136cm-2005從藝術的角度來講,“審美超越”的確是一場革命,在“遊于藝”的體系裏,藝術就是一個媒介,也是一個工具。不過,藝術並不是第一次經歷這樣的震動。在為革命服務的文藝思想體系裏,藝術就是革命的工具或媒介,這一次藝術受到的震動,是喪失藝術本體的。而“審美超越”的革命,是把藝術的本體大大地拓展了,而且使之內心化和虛擬化了。 我把藝術作為柺棍,作為雲梯,作為渡筏還是什麼,作為一個工具來説,也把藝術的範圍無限擴大了。中國畫、油畫、裝置、觀念、多媒體以至虛擬技術等等,皆可囊括其中,作為我們的柺棍。而且,這個柺棍是可以隨時更換的,從木頭柺棍一直到最最現代的虛擬柺棍,都是可以的。但是,無論是什麼媒介,它們就是柺棍,真正的作品是在我們的內心。這大概就是儒家所説的“內聖”吧!我想,今後的藝術創作將會越來越屬於個體的事情,我們看到的都是一個個體的,它的成果就在自己的心裏,它是不可言傳的。這可能會是未來藝術存在的一個重要的特徵。未來我們在展覽上能夠展出的只是一些“痕跡”,我們永遠展不了作品本身。真正的作品已經逝去,留下的只是“痕跡”。 “我始終把自己的作品和其他的事情一樣,看成是我生命的痕跡。”這是我在這篇自述開題時説的話,現在我就可以從容地返回去講:我當美術學院的院長,其實也是我的大藝術作品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