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擴大有效投資政策十二條》日前正式出臺。市發改委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今年是我市“項目攻堅年”,該《十二條》進一步完善了投資督導激勵體系,突出投資“賽馬”資金激勵。全年將安排4000萬元“賽馬”機制專項資金,獎勵投資“賽馬”全市排名前列的縣(區)、功能區,用於支援轄區內重大項目建設。
《十二條》明確指出,要穩住投資基本盤,建立完善擴大有效投資的“一體系三機制”,對省“4+1”重大項目、省集中開工項目、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加大推進力度。要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15項重大標誌性工程,篩選形成一批投資規模大、社會效益高的重大項目,加快投資轉化。要全力加大先進製造業項目招引進度,圍繞綠色石化與新材料、高新船舶與海工裝備、水産品精深加工與海洋生物、海洋電子資訊、清潔能源及裝備製造、現代航空産業、“光芯屏端網”等産業鏈,狠抓“鏈主型”企業和關鍵企業招引,持續落地一批投資強度大、技術含量高、輻射帶動強的先進製造業項目。要加快石化産業強鏈補鏈延鏈,加快推進綠色石化基地三期,全力爭取項目實質性啟動。抓好綠色石化基地新材料産業園項目謀劃落地工作,抓好綠色石化基地拓展區項目建設。
同時強調,支援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建設,對市級(含)以上“十四五”規劃確定在2023年以後開工的基礎設施項目,提前到今年開工的,由市級統籌協調資金配套和要素保障。支援專項債券項目加快儲備發行,積極向上爭取發行額度。向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平臺注入資本金,注入承擔功能性基礎設施建設的市屬重點國有企業。在要素保障及流程管理方面,要加強重大項目用地、用海保障,確保今年全市供應建設用地1萬畝以上,並加強重大項目用能保障。要深入推進項目審批驗收全流程管理,全面推進企業投資低風險小型項目審批“最多15個工作日”改革,全程實現極簡申報、極速審批。
《十二條》還明確,對各地、各有關單位“項目攻堅年”擴大有效投資、抓好重大項目建設情況,實行動態監測、月度通報、定期觀摩。對市重點項目,開展“紅旗”“蝸牛”項目評選活動。對獲得2次以上省或市通報激勵的區塊,實行擴大有效投資考核“跳檔評優”,對抓項目促投資工作成效顯著的主體給予表揚。
來源: 舟山日報 | 撰稿:劉浩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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