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市文廣旅體局派出的檢查組,來到新城一家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對該機構進行準入審查。這也是我省出臺文化藝術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後,我市首家提出申請審核的藝術培訓機構。
當天,檢查組來到位於新城某大廈內的該藝術培訓機構,對照“新規”對該機構培訓場所、建築面積、設施設備、從業人員等方面現場核查。“實際從事文化、藝術、體育類培訓的機構,需拿到我們出具的準入許可,方可繼續開展辦學。”市文廣旅體局相關負責人説。
檢查中,該機構用於藝術類培訓的場地佔地面積為150平方米,聲樂教室內有隔音設施,配有鋼琴等多媒體教學設施。審核組發現該機構的名稱未按新規包含“培訓”二字;該機構申報的培訓項目為聲樂、鋼琴、舞蹈,按照規定從事舞蹈培訓教室層高需達到3.5米,也未達標;該機構未按要求將培訓項目、教學內容、教師基本資訊、收費標準等資訊張貼公開等。
“希望你們再次對標整改,條件滿足後我們將再次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後,還將定期到府抽查。”該負責人表示,這次既是檢查,也是全年開年第一家抽查。接下來,將根據核查情況,聯合教育部門出具審核意見書,嚴把新增文化藝術體育校外培訓機構的市場準入關口,也是希望能進一步對行業進行規範化管理。
該負責人提醒,我市校外文化藝術體育類培訓機構必須嚴格按照最新的準入指引要求,對照指引中的各項要求如場地、從業人員資質、培訓內容等具體要求進行落實整改。
來源: 舟山晚報 | 撰稿:何菁 實習生 張涵媛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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