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遊客曹女士在朱家尖某酒店就餐後出現腹瀉症狀,她向該酒店提出索賠未果後起訴。普陀法院朱家尖旅遊法庭啟動旅遊糾紛機制進行快速調處。最終,曹女士拿到了1000元賠償款。
曹女士稱,當天她來舟山旅遊,併入住該酒店。在酒店就餐過程中,曹女士吃到了飛蟲後出現腹瀉症狀,經檢查,被醫院診斷為急性腸炎、感染性腹瀉。隨後,曹女士訴至普陀法院,要求酒店賠償餐費、醫藥費、誤工費等。
普陀法院朱家尖旅遊法庭收案後,迅速組織雙方通過“浙江移動微法院”小程式進行線上開庭審理,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涉旅案件遊客事發後大多已返回居住地,跨區域訴訟便成為了涉旅糾紛的主要特徵之一,網上辦案有效解決了當事人長途跋涉維權的不便。”該案的承辦法官俞輝介紹,運用“浙江移動微法院”等線上訴訟平臺能讓涉訴遊客和涉旅企業切實感受到“指尖訴訟、網上解紛”的便利,實現外地遊客參與訴訟“一次也不用跑”。
此外,普陀法院還在朱家尖設立了旅遊法庭並建立旅遊糾紛快速調處機制,與當地公安、旅遊辦、市場監管、消協等各職能部門多方聯動進行訴前調解,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
來源: 舟山日報 | 撰稿:見習記者 俞怡至 通訊員 臧超靜 王文琪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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