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市市場監管局定海分局、定海區消保委聯合定海區人民法院啟用了全市首個消費糾紛調解“共用法庭”,積極推進消費糾紛調處工作機制多元化、社會化,提升調解服務質效。
去年11月12日淩晨,消費者胡某在定海一家酒吧與朋友喝酒消費。酒吧燃放冷煙花時,胡某不小心摔倒在煙花上致背部燙傷。目前,治療費用已達6500元。胡某要求酒吧賠償醫藥費、誤工費及後續治療費共計20000元,雙方協商不下,要求定海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進行調解。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定,酒吧同意一次補償胡某12000元,再贈送其價值7000元的該酒吧消費卡。
考慮到涉及金額較大,定海區消保委工作人員建議雙方對調解結果進行司法確認。通過消費糾紛調解“共用法庭”,調解員線上上完成相關資料提交、申請確認等操作,經法院審核後成功完成司法確認。
“以往遇到消費糾紛調解後,一方無法立即賠償或涉及金額較大、需分期付款等情況,我們會建議調處雙方對調解結果進行司法確認,進一步獲得司法保障。”定海區消保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消費糾紛調解“共用法庭”未啟用前,調解人員、調處雙方需前往法院提交相關資料,經過案件資訊錄入、審批等程式後,才能完成司法確認。如今,通過“共用法庭”可實現消費糾紛“訴調對接”線上操作,調解人員、調處雙方、司法人員全程可線上觀看、調解、庭審,並完成司法確認,無須再前往法院辦理。
據統計,今年以來,定海區消保委指導、參加化解消費糾紛十余件,完成消費糾紛調處“訴調對接”4件。
來源: 舟山日報 | 撰稿:王菲 通訊員 張晨琪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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