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當天未納入系統管控的紅碼、黃碼對象,對首位舉報人每例分別獎勵1000元、500元;如被舉報紅黃碼對象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另獎勵首位舉報人50000元——4月17日晚,溫州永嘉縣通過“永嘉發佈”微信公號公佈疫情防控舉報獎勵辦法。
澎湃新聞發現,該辦法動員全民參與防控,建立舉報獎勵機制,針對不同類型舉報給予相應獎勵,同時強調了對各行業領域防控不力的懲處規定。
根據辦法,舉報紅黃碼對象的首位舉報人最高可獲獎勵5.1萬元。此外,針對重點管控對象居家健康觀察、日常健康監測期間仍出入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飯店、賓館、銀行、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人群密集場所和相對封閉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發現後應報告屬地鄉鎮(街道),經查證屬實的,給予最先舉報人獎勵居家健康觀察每例500元,日常健康監測每例200元。在公共場所、重點場所如發現體溫異常(復測後高於37.3℃)對象,應向所在屬地鄉鎮(街道)舉報,經查實屬於管控對象的,一次性獎勵每例200元。經舉報發現有國內中高風險城市旅居史、境外旅居史等對象未按規定向所在村(社區)報備納入管控的來永返永人員,給予首位舉報人獎勵每例500元。
據介紹,舉報線索由發現人以拍照、視頻等固定證據,核實無誤的由屬地鄉鎮(街道)兌現獎金。
來源: 澎湃新聞 | 撰稿:陸玫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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