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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廣告蹭冬奧“頂流”熱度 溫州查獲首例“冰墩墩”被侵權案
發佈時間:2022-02-12 09:39:31    

   冬奧賽事如火如荼,吉祥物冰墩墩成為“頂流”,“一墩難求”的情況下,有商家虎視眈眈,冒險侵權。記者從溫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溫州日前查獲首例“冰墩墩”被侵權案,商家未授權發佈“冰墩墩”團購廣告。

  2月10日,溫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測中發現溫州某DIY創意館在某團購平臺上發佈帶有“冰墩墩”“雪容融”等奧運吉祥物名稱和圖片的團購廣告。發現線索後,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並通過“市監保”對相關證據予以取證固證,同時責令當事人下架該團購活動。

  店主表示,“好不容易找到商機,剛上架不到一個小時。”經執法人員教育,店主立即與團購平臺聯繫下架該團購廣告,並表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現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了解,為加強對2022北京冬奧會吉祥物、會徽等標誌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溫州市市監局提前部署、精心組織開展北京冬奧會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專項行動,加強“涉奧”網路專項監測,開展廣告宣傳指導,結合元旦、春節期間網路交易監管工作,針對文體用品、服裝鞋帽、冰雪裝備、紀念品、吉祥物玩偶等重點商品,加大網路監測頻次,加強網路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未經授權以商業為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誌,以及未經權利人許可利用冬奧會有關元素發佈廣告等違法行為。在檢查中,執法人員還廣泛宣傳智慧財産權保護常識,告知商戶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經許可的合法使用人,應當嚴格按照許可範圍規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

  下一步,溫州市監部門將持續加大監測力度、檢查力度和打擊力度,切實有效保護奧林匹克標誌智慧財産權。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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