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匯衢州,才創未來”——2022年浙江衢州人才創業園引進創業創新人才項目公告發佈,快轉給你身邊的人才!
“南孔聖地·衢州有禮”。衢州市位於浙江省西部、錢塘江源頭、浙閩贛皖四省邊際,素有“四省通衢,五路總頭”之稱,已有6000多年的文明史、1800多年的建城史,是聖人孔子後裔的世居地和第二故鄉,2018年獲聯合國“國際花園城市”稱號。
當前,衢州正在全力打造四省邊際共同富裕示範區、加快建設四省邊際中心城市,堅定不移推進“工業強市、産業興市”戰略,為大力引進能夠突破關鍵技術、引領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創業創新領軍人才,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中心,浙江衢州人才創業園現面向全球開展2022年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引進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對象條件
申報項目産業方向應符合我市鼓勵發展的重點産業領域,主要包括氟硅新材料、電子化學材料、新能源、電子資訊、智慧裝備製造、生物醫藥與大健康、其他高性能基礎材料和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産業等。
引進的高層次領軍型人才在衢州市創辦符合産業導向、擁有核心技術、市場前景好的企業,創(領)辦人才在企業內所佔股份不少於30%,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入選省級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高層次人才;
(二)在海外取得碩士學位且工作5年以上(含5年)或取得博士學位且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有海外創業經驗或曾任國際知名企業中高層管理職位;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其技術成果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具有産業化開發潛力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三)國內高層次人才領銜,擁有國際一流、國內領先專利技術、産業前景較好、産業化能取得明顯經濟效益,有2名以上(含2名)具有3年海外工作經歷人才的團隊。
對特別優質的産業化項目,可在領銜人的學歷、職稱(職務)、海外經歷等條件上適當放寬(以專家評審團認定為準)。
二、資助政策
按照衢委發〔2021〕3號、衢委發〔2016〕23號、衢政辦發〔2020〕6號、衢政辦發〔2020〕7號、衢經信轉升〔2020〕113號等文件,明確以下資助政策。
(一)創業扶持獎勵政策
1.創業啟動資金獎勵。經綜合評定,按項目品質分A、B、C三類,達到約定條件分別給予6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項目經費支援,兩年內産業化效益顯著或取得重大技術突破的,可升檔資助;五年內(生物醫藥類企業可適當延長)按其地方綜合貢獻最高再給予400萬元獎勵。對入選“鯤鵬行動”計劃或新引進的具有世界先進、國內領先技術的人才及團隊,其領銜的産業項目在衢州落戶,經“一事一議”,可給予最低2000萬元資助,不設上限。
2.地方綜合貢獻獎勵。引進項目自項目約定的投産之日起5年內,由相關部門按地方綜合貢獻(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100%(前3年)、50%(後2年)獎勵給企業。
3.租金補助。入駐北京綠海飛地、上海張江(衢州)科創飛地、杭州綠海飛地、深圳前海創新園等創新平臺和衢州小微企業園、衢州慧谷科技産業園等智造新城自有孵化基地的項目,按規定程式給予相應租金補助(租金先交後補)。
4.設備資助。對擴大有效投資的企業項目(競爭性分配財政專項資金),按其引進設備投資或國外關鍵技術費用4%~10%給予一次性補助。
5.政府採購支援。鼓勵和支援高層次人才創業項目生産的科技創新産品、技術和服務參與政府採購。
(二)人才激勵政策
1.津貼獎勵。對人才領銜項目獲得國家級、省級一次性獎勵的,按上級獎勵額原則上給予1:1配套,單筆配套資金超1000萬元的,實行“一事一議”。根據人才層次每年發放人才津貼,最高50萬元(含稅)。
2.住房保障。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在衢購房給予相應面積的購房補助,最高可達140平米,且可按規定支付完首付後,高層次人才可申請公積金全額貸款。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人才公寓或為期3年的租房補助。
3.“人才貸”與“人才險”。實行“人才貸”,新引進高層次人才可申請最高達500萬元信用貸,並給予種子期、初創期項目貸款貼息,按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最高500萬元貸款額度補助,期限2年。實施“人才險”,高層次人才為智慧財産權、科研設備等投保的,按一次性保費總額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
4.配偶安置和子女就學。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達到條件後可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學等相關優惠政策。
5.人才聘用。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達到條件後可推薦到浙江省綠色産業發展研究院按有關規定解決事業編制。
三、申報程式
浙江衢州人才創業園創業項目申報,實行“常年受理、分階段評審”,特殊人才和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評、隨到隨評”。
(一)資格初審
由衢州智造新城管委會根據申報人提交的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進行資格和條件的初審。
(二)部門聯審
由市級相關部門對項目産業準入、産業化條件等進行審查,並對申報人資格和條件進行復審,提出進入專家評審項目意見。
(三)專家評審
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答辯評審,提出擬入選項目候選名單及資助額度建議。
(四)審核確定
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經審核後確定入選項目和資助額度。
(五)洽談簽約
書面通知入選的人才項目,洽談並簽訂《投資協議書》或《人才項目孵化落地合作協議書》,做好項目落地服務工作。
四、申報材料
申報浙江衢州人才創業園創業項目,需提供以下材料的電子版,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需提供掃描件:
(一)《浙江衢州人才創業園創業項目申報書》;
(二)技術成果證明材料:技術成果為發明專利的,需提交相應機構頒發的專利證書;技術成果為電腦軟體的,需提交相關機構頒發的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和軟體所屬領域的情況説明;成果鑒定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以及資質證書等其他證明材料;
(三)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材料:國外獲得的學位證書(訪問學者提供國內最高學歷證書以及有關派遣證明);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本人護照;
(四)其他:申請人在該領域內的研究論文以及其他科技成果等有關證明文件。
五、申報方式
2022年浙江衢州人才創業園創業項目全年接受申報,分批次評審,截止至部門聯審前未提交完整資料的項目將列入下一批次評審。(點擊查看原文領取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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