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據寧波發佈消息,寧波發佈商品住宅新規,商品住宅工程有5種情況不能預售。
澎湃新聞從寧波市政府網站看到,為有效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全面提升住宅工程品質水準,近日寧波市住建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品質管理的若干措施》(簡稱《措施》)。
《措施》明確指出,各大樓盤要保證合理工期和造價,嚴禁盲目趕工期、搶進度;現澆混凝土主體結構施工週期不得少於5天/層,地下室結構的施工週期不得少於12天/層。同時,應加強外墻外窗滲漏治理,強化外墻外保溫脫落防範,強化預拌混凝土品質控制。
《措施》還強調,要加強工程品質與房屋預售聯動管理。商品住宅工程存在以下5種工程品質情形之一,不能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各地應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不予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已核發的,建設單位應暫停預售,各地應採取暫停網簽等措施:一是發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級品質事故的;二是使用不合格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導致建築主體結構存在嚴重品質隱患的;三是承重構件的混凝土實體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導致建築主體結構存在嚴重品質隱患的;四是存在未經改正的嚴重品質缺陷或者嚴重品質風險問題的;五是因品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此外,《措施》提到,鼓勵推行工程品質保險和品質評價。鼓勵建設單位投保住宅工程品質保險,對投保的工程,保險公司組織開展全過程風險管理,開展工程品質評價,強化過程品質管控,全面提供品質保障。同時履行維修及賠償義務,發揮保險機構專業化優勢,及時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措施》明確,要推行品質資訊公示制度:住宅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公開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工程結構形式、設計使用年限、主要建築材料、參建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工程品質評價目標、監督舉報方式等資訊;分戶驗收前,應公開分戶驗收方案、分戶驗收組成員名單及有關資訊;交付使用前,應公開品質承諾書、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品質保修負責人及聯繫方式、承諾保修響應時間等資訊。
寧波市住建部門表示,將加強工程品質投訴處理力度:一是建立快速的處理機制。聚焦工程品質管理重點問題、突出問題和典型問題,嚴格做到“接訴即辦”,依法依規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二是實行品質責任逆向追溯機制。實施信用懲戒、行政處罰,對調查屬實的項目責任主體視情節程度進行信用扣分、約談、重點監管、不良行為記錄等,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三是實行通報批評制度。對住宅工程品質投訴重點突出問題實施通報批評,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來源: 澎湃新聞 | 撰稿:計思敏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157110107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話: 057187567897 京ICP證 0400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