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澎湃新聞獲悉,浙江省麗水市遂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7月25日出臺購房契稅補貼及購房補貼實施細則。
根據細則,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購買商品住宅的,按房産交易契稅留存地方部分100%給予補貼。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商品住宅的,按房産交易契稅留存地方部分80%給予補貼。
凡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按購房合同總價(不含車位、柴間等)的2%給予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4.5萬元/套,産權登記後不因面積變化而多還少補。
凡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二手住宅的按購房完稅憑證記載的購房金額總價的1%給予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2.5萬元/套。
所購房屋需是縣域範圍內取得新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宅且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下同);縣域範圍內成交的二手住宅且完稅時間為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細則要求,以購房人為申領人,一房只能享受一次補貼;購房補助申領後,購房人原則上不得撤銷網簽備案,若有特殊原因確需撤銷的,則應先行辦理補助退回手續;政策執行期間,同一套房源進行一次以上交易的,只在第一次交易完稅時享受補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購房補貼範圍:1.除住宅以外的車庫、儲藏室、商業、寫字樓等;2.預售商品房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未辦理網簽備案的;3.通過非買賣的方式取得不動産權的;4.司法拍賣競得的;5.政策執行期間,同一居民家庭成員間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又重新備案的或同一居民家庭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間轉讓二手住房情況的;6.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土地性質為國有劃撥的安置房和自建房、限價房以及2021-2022年完成選房的政策類安置用房,不納入認定範圍。
遂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一步解讀表示,本次購房補貼政策不限戶籍及購房套數。購房契稅地方留存部分具體比例為完稅憑證實繳額的80%。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網簽備案時間以網簽系統顯示的備案時間為準,並在政策執行期內通過資金審核後可申領補貼。
此外,所購房屋為規劃審批建築設計用途為車庫、柴間(儲藏間)等用途的配套用房,即使《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産權證》中登記為住宅的,不納入本次購房補貼範圍。上述補貼僅發放給購房人,即交易的買方。
來源: 澎湃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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