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澎湃新聞從浙江省金華市房地産服務中心獲悉,金華市區的新建商品住宅限售政策有所調整,自5月5日之後購買的新建商品房自合同備案之日起滿三年後可上市交易。此前,金華市區的限售政策是以取得《不動産權證》的時間為準,限售時間是三年。
2021年8月,金華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宣佈對金華商品住宅進行限售,“凡在金華市區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動産權證》滿3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金華市房地産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向記者確認,對於限售政策頒布後、今年5月5日之前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仍執行原限售政策,即拿到《不動産權證》三年之後方可銷售。
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金華市的房地産政策並無其他方面的變動。
第三方機構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類調整體現了金華穩定房地産市場的導向。該政策未直接發文,而是出現在最新的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合同中,比較含蓄,仍被市場關注到。
嚴躍進表示,無論是金華的政策,還是此前江蘇、浙江和廣東等重點省份的地級市呈現的政策層面放鬆,均有助於引導市場預期變化、促進市場穩定發展。
來源: 澎湃新聞 | 撰稿:龐靜濤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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