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澎湃新聞從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政府官網獲悉,湖州市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發佈關於公開徵求《關於南潯區人才購房補貼等政策實施的補充意見(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意見建議的通知。
《徵求意見稿》顯示,來潯創業或就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其他大專及以上畢業生,自發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南潯區中心城區範圍內(東至吳江邊界線,西至白米塘,南至規劃三環,北至吳江邊界)(具體由住建部門審核確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在湖州市範圍內未享受過人才購房補貼及相關住房優惠政策的,可享受購房補貼政策。如果夫妻雙方均符合購房補貼規定的,按照其中一方可享受的最高層次標準適用。補貼標準是: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萬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5萬元、全日制本科生10萬元、其他大專及以上畢業生5萬元並一次性撥付。購房時間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
此外,《徵求意見稿》指出,非首次在潯就業(參保)的大學生人才,再次在潯就業(參保)連續12個月以上的,在湖州市範圍內未享受過人才購房相關政策的,可按本人首次在潯就業(參保)時間點所對應的政策享受購房補貼或房票獎勵政策。
對於2020年1月1日之後新引進來潯就業創業(申請人及配偶)且申請購房補貼的,在南潯區範圍內首次購買存量房(二手房)住宅,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潯區範圍內名下無其他住宅類房産,在湖州市範圍內未享受過相關住房優惠政策,夫妻雙方可同時享受購房補貼。
《徵求意見稿》顯示,本補充意見與現有其他相關政策交叉重復的,按“從高、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補貼。
來源: 澎湃新聞 | 撰稿:計思敏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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