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全域實行“雙禁”,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最近,有市民向本報熱線反映,有人在朋友圈內曬燃放煙花的視頻。
根據視頻內容顯示,燃放煙花的地點在吳興區八里店鎮。記者隨即聯繫八里店派出所民警進行了調查。根據該視頻發佈的資訊,八里店派出所民警迅速找到了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的鄭某。
“我們當場對其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其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吳興區公安分局八里店派出所副所長李晨説。
根據湖州各縣區人民政府下發的《關於確定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的通告》規定,從2018年6月1日起,全市行政區域內已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3年多來,“雙禁”的規定早已深入人心,但為何今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情況有所抬頭。
李晨表示,在日常工作中,民警發現部分群眾在朋友圈違規銷售冷煙花,另外部分群眾在外地未‘雙禁’地區,購買煙花後帶回湖州。
據湖州公安統計,自1月中旬以來,我市各轄區派出所及時制止燃放煙花爆竹153起,查處違法燃放案件29起,罰款29人。查處非法銷售點4處、非法運輸的有2起。1月25日,安吉縣公安局章村派出所會同治安機動大隊,在龍王自然村省際卡口進行“雙禁”檢查時,在一輛私家車內查獲共計15個品種各類煙花爆竹100余個。
經查,沈某在無運輸煙花爆竹相關資質的情況下,駕駛私家車從安徽寧國市仙霞鎮購買煙花爆竹,在途經安吉時被公安機關查獲。沈某因涉嫌非法運輸危險物質,被安吉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湖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張曉偉介紹,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空氣,影響市容環境,是引發火災事故、噪音擾民的重要因素、我市全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對相關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將依法嚴厲打擊。
為加大查處打擊力度,全市各派出所在定期巡邏的基礎上增派警力,加大對小區、街面的不定期巡邏。同時,各街道社區也做好小區群眾和經營業主關於“雙禁”的宣傳引導工作。
“接下來,大量企業要開工,元宵節將至,請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禁售禁放規定,積極勸阻舉報相關違法行為,共同守護湖州的綠水青山。”張曉偉説。
來源: 湖州晚報 | 撰稿:高國良 俞黎新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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