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生鮮價簽資訊簡單
另外,意見稿中要求,標簽標注資訊要求更全面;不過,記者在走訪南寧部分超市發現,所售賣生鮮的價簽資訊標注都十分簡單。
在某超市一盒已經用塑膠盒與保鮮膜分裝好的什錦果盤,內含已經去皮切片好的西瓜、奇異果、火龍果、橙子等水果,包裝日期為2015年12月7日,保質期至2015年12月8日,單價為11.6元/千克,凈重0.304千克,金額3.53元。但水果的生産日期卻不得而知,記者詢問了正在旁邊挑選水果的市民黃先生,他表示自己很少購買超市已經切片好的什錦水果,雖然可能吃起來方便,但是總擔心是不是使用已經部分腐爛或者“賣相”很差的水果做成的。另一邊的鮮肉區,一份標注為“精選五花肉片”的五花肉,賣相十分討喜,價簽資訊比其他生鮮産品多出了“溯源碼”一項,但周圍並沒有任何提示告知消費者溯源碼的作用和如何查詢溯源碼。記者依照價簽上提供的溯源碼,用電腦登錄國家食品(産品)安全追溯平臺,對照著輸入溯源碼後,卻顯示“不存在的溯源碼”。
在另一家超市,生鮮的價簽資訊雖然把包裝日期精確到了某日的某時某分,但蔬菜、水果的保質期一欄卻是空白的。在進口水果區,甚至僅僅標注了産品名稱、單價和産地,並沒有進口商和供貨商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在凍肉櫃中,散裝陳放著許多凍雞全翅、凍雞胸肉等凍肉,這些凍肉的價簽上僅有名稱、生産日期、産地、規格、單價,對於保質期和保存要求卻並無説明。
超市聲音
支援監管新規,讓市民更有知情權
對於超市將生鮮肉剁成肉餡出售,生鮮價簽資訊簡單等,超市方又有什麼看法呢?
廣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一位梁姓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國家食藥監總局公佈的《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目前還不太了解,但是完全支援國家出臺新的管理規定。超市將按照新規嚴格地對生鮮、食品生産、加工、進貨環節進行把關,加強管理。國家出臺新規定,加強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是很有必要的,這樣做,可以讓廣大顧客都清楚了解商品的資訊,擁有知情權,明白消費,放心消費。梁姓負責人還指出,個別超市的成品肉餡是用邊角肉或賣剩的肉做成,是一種不誠信和不負責任的行為,這樣的超市生意不會做得太久。利客隆超市會對當天的剩肉進行登記報廢處理後,進行銷毀處理。
廣西南城百貨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對意見稿的新規有了初步了解,將針對新規的條款再結合南城百貨的實際情況,認真並逐條進行對照,如有不符合新規要求的,將嚴格進行整改。目前,超市裏絞肉都是先絞後賣,生鮮標簽資訊過於簡單,顧客選購生鮮商品時,很難了解到超市賣的生鮮食品的來源,顧客也不會放心選購,對超市的長期銷售也會帶來影響。如果意見稿的新規施行,超市將統一執行新規的要求進行整改,消費者也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到購買的生鮮商品的來源途徑,會很大程度提高消費者對超市生鮮食品的放心程度,提高對超市生鮮食品安全的認可,久而久之,對超市的效益也會起到積極作用。對於超市銷售不完的生鮮肉品如何處理?該負責人介紹,針對每天銷售不完的肉品,會嚴格執行報損流程,統一銷毀處理。
業內分析
新規定將杜絕超市用邊角料肉作餡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一位監管人員告訴記者:國家食藥監總局公佈的《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規範(徵求意見稿)》正式出臺後,這樣能夠加強食品源頭管理,有效規範超市生鮮食品經營行為,防範安全風險隱患,保障生鮮食品安全。
廣西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姚華對意見稿中的規定表示了歡迎,他分析道:超市的管理應該比菜市場更規範,從監管角度來看,超市不得將生鮮肉預先剁成肉餡,將杜絕超市用邊角料肉做成肉餡,這是必須的,也是大勢所趨。因為成品肉餡已經看不出內容,就可能存在商家為了降低成本,使用超過保質期、變質或者是淋巴肉這樣一些根本不適宜食用的肉類做成肉餡。意見稿中這一點如果真正出臺,會給監管部門提供下一步的監管方向,用更多的規範確保超市售賣生鮮肉的商家向消費者出售放心肉。意見的出臺,可能對一些習慣在超市購買成品肉餡的消費者造成不便,但這一點也較好解決,超市可以提供小型絞肉機,免費向消費者提供絞肉服務。
廣西南城百貨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負責人建議,希望《新規》能統一規定生鮮食品的保質期設定期限的時間範圍,如五穀幹雜類、海幹貨類等每個類別商品保質期的明確限定在多少天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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