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公攤收費是否合理?
市民阮女士家住中房翡翠園小區,往常物業收哪些費用她也不清楚,糊裏糊塗地讓交多少交多少。最近她拿出交費的單子詳細算了一下,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每個月要交13項費用,包括冷水損耗分攤、代收二次供水加壓分攤、代收水費、代收電費、代收公共用水分攤、代收停車場用電分攤、代收公共照明用電分攤、代收電梯用電分攤、代收樓層照明用電分攤、代收公共設備用電分攤、車位綜合服務費、代收生活垃圾處理費、綜合服務費。
而家住瑞和家園的吳先生每月交的收費項目雖然沒阮小姐的多,但是也有8項,包括物業費、垃圾處理費、水費公攤、公用設備用電公攤、樓道照明用電公攤、電梯用電分攤、代收水費水損、二次加壓用電分攤。
[回應]:
這些收費項目是合理的。根據《細則》,未成立業委會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住宅物業服務費、車位(車庫)物業服務費、車輛停放服務費、車位租賃費、電梯維護費、裝修垃圾清運費、出入證製作工本費這7項費用。但是由於南寧市現行的物業服務等級收費標準尚未包含共用設施設備運作以及公共性服務所産生的水、電等公共能耗費用,為此,公共能耗費用仍可向業主據實分攤收取。同時,該負責人還明確提出,物業服務企業在收取公攤費用的時候需公示,代收相關費用也要公示相關的法規。
不合理收費
亂收裝修垃圾處理費
家住宏桂東升社區的陳先生去年在裝修的時候發現,該社區物業公司收取了4元/平方米的裝修垃圾清運費,另外還增加“打墻費”,每打一面墻收費100元。淩先生今年在中山路66號外灘新城小區買了套房子,為裝修去物業備案時,物業公司告知説要交納裝修服務費,從正式開始裝修之日起,每天收取5元的裝修服務費。
[回應]: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南寧市住宅社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物業服務企業可向進行裝修住宅的業主收取最高不超過3元/平方米的裝修垃圾清運費(含裝修管理提供服務)。對於打墻費,市物價局稱“打墻費”屬自立項目,物業公司未提供服務不得收取。業主裝修時因打墻産生大量的建築垃圾,可自行清理,也可與物業公司協商相關清運費用。
而對於淩先生遇到的問題,物價局認為該物業存在亂收費現象,除了《細則》規定的垃圾清運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裝修押金、裝修保證金、裝修管理費、裝修出入證工本費、裝修電梯使用費等類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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