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22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南寧市五象嶺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了第二次審議,會議表決通過了這個條例,《條例》將及時報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
分區保護嚴控建設項目
二審稿對五象嶺保護範圍的四至(東南西北四個方向的界限)做了更明確的規定,五象嶺保護範圍是指由東部平樂大道、明輝路、玉象路,南部春陽路、東風南路、銀嶺路,西部銀海大道、秀林路,北部建設路和五象大道圍合的區域,總面積約8.94平方公里。
五象嶺保護範圍包括核心保護區、現狀控制區和綜合利用區。其中現狀控制區包括青龍崗長安墓區及特殊用地、銀海大道東側私宅片區、城南垃圾填埋場西北側用地。綜合利用區是指五象嶺南部以春陽路、玉象路、特殊用地南側的道路、東風南路圍合的區域、平樂大道和明輝路交叉口西北側用地及北門入口區。核心保護區是除現狀控制區、綜合利用區以外的區域。
《條例》規定,五象嶺核心保護區嚴格限制開發,確因生態保護和旅遊基礎設施需要進行建設的,應當符合詳細規劃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現狀控制區控制建設現狀,不得增加用地和開發強度。綜合利用區實行適度開發,開發建設不得破壞山水自然形態和格局,並控制建築高度和體量。
新建墳墓最高罰二萬元
在規範墓葬管理方面,考慮到青龍崗墓園是合法公墓,條例對青龍崗墓園做了例外規定。
《條例》規定,除青龍崗長安墓區外,五象嶺保護範圍內禁止新建、擴建墳墓,原有的墳墓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限期遷移。違反該款規定,新建、擴建墳墓的,由五象嶺保護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者限期遷移,處每座墳墓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條例》還規定要嚴格控制青龍崗長安墓區範圍。墓區內應當推行綠色環保生態墓葬,並與周邊環境景觀相協調。
違反6種行為將受重罰
為了能更好地保護五象嶺生態環境,發揮五象嶺生態功能,條例規定,五象嶺保護管理機構應當對五象嶺保護範圍內的地形地貌、自然景觀、水體、植被、野生動物等資源進行調查,並建立數據檔案。
《條例》還列出了五象嶺核心保護區和綜合利用區範圍內禁止的6種行為,包括:採礦、毀林開墾、破壞濕地,擅自挖山取土、非法棄土以及其他改變地形地貌的行為;傾倒、焚燒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燃放煙花爆竹及在非指定範圍野外用火;採挖植物、採割松脂;捕捉、獵殺野生動物;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如果違反上述規定的,由五象嶺保護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或者恢復原狀,沒收非法所得,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也將根據條例的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