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住建廳出臺《城市照明與建設管理工作方案(2015—2016年)》(以下簡稱《方案》)。今年底前,全區市縣將基本完成城市照明中高能耗、高污染的汞燈、白熾燈等産品的淘汰改造,確保實現年節電3%的目標。
根據《方案》,城市無燈道路將配套建設路燈,並將淘汰改造高耗能、高污染照明産品如汞燈、白熾燈等列入城市照明績效考核,以此作為自治區對各地城市照明工作政策和資金支援的依據。自治區住建廳將重點扶持38個縣及先期完成“照明規劃”的市、縣開展照明行業節能改造項目建設,同時扶持推進南寧、柳州、桂林等已有計劃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或直接購買節能産品方式進行城市照明節能改造的有關市縣。力爭2015年底前,全區50%的設區市、30%的縣(縣級市)啟動節能改造工作;到2016年底,全區50%的設區市、30%的縣(縣級市)基本完成城市照明的節能改造。整個改造過程將主要使用LED節能産品。其中,今年底前,全區市縣將基本完成城市照明中高能耗、高污染的汞燈、白熾燈等産品的淘汰改造,確保實現年節電3%的目標。
同時,在2015年和2016年期間,廣西將重點推進設區城市和已完成照明節能改造的縣(縣級市)開展城市照明智慧化監控系統建設,力爭2016年底,60%的設區市、30%的縣(縣級市)基本建立起城市照明智慧化監控系統。
《方案》還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在保證城市照明品質的前提下,採用合同能源管理、社會資本進入等模式實施城市照明節能改造。同時改變政企不分的低效運作機制模式,推薦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現城市照明高效運作管理。力爭到2015年底,新增3個設區城市、10個縣(縣級市)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社會資本進入等模式進行城市照明節能建設與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