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戶“無照經營”;擅自發廣告;市場攤點隨意擺、垃圾不清理……均屬失信行為。9月25日,南寧市工商局解讀《南寧市城市管理領域失信聯合懲戒辦法(試行)》中,涉及工商職責的個人及單位失信行為和懲戒措施,因失信進入黑名單的個人或企業,以後生意將難以壯大發展。
《南寧市城市管理領域失信聯合懲戒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中,涉及工商部門職責的個人及單位失信行為和懲戒措施共15條,其中:個人失信行為2條,單位失信行為5條;個人失信行為懲戒措施2條,單位失信行為懲戒措施6條。內容主要包括:註冊登記、農貿市場管理、商標廣告等方面。
農貿市場內無規劃擺攤,屬單位輕微失信行為;農貿市場垃圾不實行日産日清等,屬單位較重失信行為。南寧市工商局副局長胡建波介紹,農貿市場要實現長效監管和精細化管理,關鍵也是信用監管,《辦法》對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的失信行為進行了詳細規定。
據了解,根據《辦法》規定,對個人、單位的失信行為,累計達到一定的分值被列入輕度、中度、重度“黑名單”的,工商部門將實施懲戒措施。其中,個人、單位被列入中度、重度“黑名單”後,懲戒措施主要集中在從嚴審查行政許可申請,著名商標、馳名商標和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的推薦申報方面。
根據失信行為的嚴重程度從嚴審查行政許可申請,並分別給予1年內或者2年內不予推薦申報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不予推薦申報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業的懲戒措施。“由於馳名、著名商標以及‘守合同重信用’稱號對於企業來説,是無形的品牌資産、信用資産,能夠給企業帶來較大的經濟效益,所以失信行為”對企業的懲罰措施非常嚴厲。
“未取得行政許可,擅自從事各類經營活動的”就是群眾常説的“無照經營”也是失信行為。胡建波告訴記者,需要特別説明的是,個體工商戶的失信認定及聯合懲戒措施,按照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不斷強化信用約束,有信用的企業才能更好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