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在吃飯的時候被拍的,當時沒多想,但是不知道會被發到網上。”今天,家住陜西省西安市的李女士向《工人日報》記者反映,最近家裏的兩位老人在一家餐館用餐時被店家拍下視頻,之後店家又在老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視頻發到短視頻平臺上,這讓他們感覺很惱火。
李女士説:“還是親戚在短視頻平臺上刷到後告訴我們,我們才知道老人就餐的視頻被公開發佈了。”在李女士看來,店家這種行為侵犯了老人的隱私。最終,在李女士多次溝通後,店家刪除了視頻。
多位消費者向記者反映,線上下消費時,經常被動充當商家拍攝短視頻或直播間的“引流道具”,甚至是“氣氛組”“工具人”。記者通過採訪了解到,部分商家認為這是為了給消費者提供更真實的場景展示。
“我們就在合肥萬象城的門店直播,今天給大家安排的是護髮精油,極其適合燙染過的頭髮。”3月8日18時,一位帶貨主播正在某短視頻平臺介紹産品,視頻中的場景是門店的實時景象,不時有進店選購的顧客“闖入”直播間鏡頭。
該主播向記者表示,線上下門店內開直播是為了讓網友感受到實體店購物的氛圍。“因為我們是一個真實的直播間,不是只有主播人頭和綠幕。”當記者詢問是否會向線下消費者徵求入鏡同意時,該主播認為“就像在大街上也會誤入別人的鏡頭一樣,不可能每個人都去問一下”。
隨著線上線下消費場景加快融合,許多店家熱衷於將線下消費實況以短視頻或直播的方式展示在網路上,以此來吸引更多客流,卻並未注意其對消費者隱私權的侵犯。近年來,此類現象受到法院以及消協組織的關注。3月15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佈2023年度全省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就直指“未經同意公開視頻,侵犯肖像應當擔責”。
對此,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律師姚鵬茹認為,如果線下門店的直播畫面或公開發佈的視頻中出現了消費者的肖像、個人資訊等受法律保護的權益對象時,應當在徵求消費者的同意後進行,如果消費者拒絕,則應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採取刪除回放等補救措施。
“公開環境直播並不意味著已經徵得了他人同意,即使是在公開環境中,公民的肖像、個人資訊也依法受到保護,如果直播行為涉及前述權益,也需要取得相關權利人的同意。”姚鵬茹表示,商家應該提升法律意識,依法進行宣傳推廣,開展網路直播和視頻拍攝、發佈活動,在不斷探索新型行銷模式的過程中,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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