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縣政府職能部門與縣法院緊密配合,通過府院聯動,強化行政處罰案件的相互溝通指導,妥善辦理了一起非訴行政裁定案件,依法維護了行政機關的執法權威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促進縣域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2021年11月,趙某某、翁某某未經相關部門的批准,在景泰縣草窩灘鎮翠柳村非法佔用裸地,平整場地後搭建彩鋼架。2021年11月16日,景泰縣自然資源局在巡查時發現這一問題後進行調查取證,決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認定趙某某、翁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和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景泰縣自然資源局于2021年11月29日作出景自然執罰字〔2021〕65、66號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趙某某、翁某某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備,恢復土地原狀。

行政處罰書送達後,趙某某、翁某某在法定期限內既沒有提起行政復議,也沒有提起行政訴訟,經催告後仍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當起了“老賴”。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2021年12月10日,景泰縣自然資源局依法向景泰縣人民法院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景泰縣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並經過審查後,認為景泰縣自然資源局作出的景自然執罰字〔2021〕65、66號行政處罰決定符合法律規定,該行政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式,處罰結果得當,依據相關法律條文決定准予強制執行。

行政裁定書送達後,縣法院執行幹警聯合縣自然資源局執法人員多次入戶做工作,並向被執行人釋法明理,告知被執行人如果不自行拆除的法律後果,當事人在聽取了執行幹警的勸説後,趙某某、翁某某決定自行拆除彩鋼架恢復土地原狀。至此,在強大的司法執法聯合行動壓力下,趙某某、翁某某非法佔用土地的行政執行案件得到順利處理。該起非訴行政裁定案件的成功辦理,對違法違規並逃避處罰的當事人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有著執行一例、教育一片、威震一方的社會效果,有效維護了行政執法權威,對保護土地資源具有重要的意義。(祁常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