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文化和旅遊部微信公眾號“文旅之聲”消息,文化和旅遊部會同國家體育總局編制了《滑雪旅遊度假地等級劃分》(LB/T 083—2021)行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近日頒布實施。

《標準》明確,滑雪旅遊度假地劃分為2個等級,從高到低為國家級滑雪旅遊度假地、省級滑雪旅遊度假地。滑雪旅遊度假地應具有地形、生態、氣候、區位交通、發展潛力等綜合條件優良的滑雪旅遊場地資源,且無多發性不可規避的自然災害風險。滑雪旅遊設施及配套系統方面,《標準》提出造雪系統應覆蓋所有雪道,應具有空間集聚的滑雪場地設施、戶外休閒活動設施。以滑雪旅遊度假為主,宜開展四季旅遊。

《標準》還對國家級和省級滑雪旅遊度假地評定條件作出規定,包括滑雪旅遊度假地核心區面積、核心區滑雪旅遊場地條件、核心區旅遊市場規模與結構、核心區滑雪旅遊設備、滑雪旅遊綜合服務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