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天津市醫療保障局官網刊登了《關於對天津市河東區二號橋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三家醫保定點醫藥機構醫保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示》,依法對存在醫保違法違規行為的天津市河東區二號橋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三家定點醫藥機構予以行政處罰,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1天津市河東區二號橋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違法事實:存在變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的違法違規行為

處罰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一)項之規定

處罰文書:津醫監處字〔2019〕第0085號

處罰結果:退回醫療保險金

2天津市北辰區西堤頭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違法事實:存在套用備案醫師名義申報醫藥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處罰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一)項之規定

處罰文書:津醫監處字〔2019〕第0087號

處罰結果:退回醫療保險金

3天津市薊州區東施古鎮衛生院

違法事實:存在套用備案醫師名義申報醫藥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處罰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一)項之規定

處罰文書:津醫監處字〔2019〕第0086號

處罰結果:退回醫療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