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批准,中小企業合作發展促進中心於2001年更為現名(前身為國家體改委主管的中小企業國際合作促進會,成立於1982年)。中心是服務全國中小企業的公益性事業法人,是全國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主要成員單位之一。

全國留學人才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留才委”)是中小企業合作發展促進中心(中小企業全國理事會)的直屬機構。致力於為全國中小企業提供相關人才培養、留學諮詢、留學項目推廣、交流合作、教育培訓等服務,其目標是貫徹“一帶一路”倡議,促進沿路國家之間經濟貿易合作及文化交流,協助中國企業走出去,帶動沿線國家經濟發展,充分發揮相關國家特色文化教育資源,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提供和培養緊缺人才,併為廣大海外歸國人才提供創業及就業服務。

留才委下設秘書處、政策法規、宣傳推廣、教育培訓、單位留學項目、會員服務、分支機構等業務部門,根據中小企業及國家戰略人才需求,還設立了留學人才創業基地,及全國各省、市分支機構。

留才委的宗旨是通過為中小企業提供相關單位留學諮詢、語言培訓、人才交流等形式與企業直接溝通,實現全方位、跟蹤式、綜合性的具體化服務。

留才委的職責是貫徹執行服務中小企業的宗旨,為服務國家經濟發展,改善相關中小企業的留學人才需求,促進留學行業健康持續發展而做出貢獻。

全國留學人才工作委員會業務範圍:

1、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法》和國家關於留學行業方面的相關政策法規。2、為相關中小企業提供留學人才資訊、留學項目推廣、人員培訓、交流合作、智慧財産權諮詢、維護合法權益等服務。3、為中小企業提供廣闊、高效的企業與人才交流的平臺,提供高端高效的服務,構建高端留學人才庫及就、創業的綜合服務體。

4、組織相關中小企業家及會員參加海外院校交流合作、企業定向委培項目高層論壇,為企業提供務實、高效、合作共贏的服務體系。

5、調查了解中小企業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高端人才稀缺的問題,協助中小企業制定留學高端人才培養及回國就、創業發展戰略。 

6、引導中小企業制定企業人才儲備長期戰略、不斷提升國際競爭力。

7、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各項工作。 

留才委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家的相關規定,努力促進並規範留學行業健康持續發展,改善中小企業高端留學人才緊缺的困境,擴大人才就業,發揮留學行業在高端人才培養方面的重要作用。

留才委將以務實、誠信、敬業、高效的實際行動幫助企業成長,以合作共贏為基礎,與社會各界共同攜手,與中小企業共繁榮共發展,為中小企業發展及留學教育事業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