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藥監局聯合發佈《關於開展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醫療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將再生障礙性貧血、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症、血友病、噬血細胞綜合徵等非腫瘤性兒童血液病,以及淋巴瘤、神經母細胞瘤、骨及軟組織肉瘤、肝母細胞瘤、腎母細胞瘤、視網膜母細胞瘤等兒童實體腫瘤,作為10個首批救治管理病種,並逐步擴大病種範圍。

       《通知》強調,實施以省、市為單位的集中治療管理,確定定點醫院,建立由省級定點醫院牽頭,各級定點醫院共同參與的診療服務網路。同時,以省或市為單位組建跨醫療機構的診療協作組,由兒童專科醫院(含中醫)作為牽頭單位,協調本級協作組成員單位共同實施實體腫瘤患兒化療、手術、放療等多學科協作診療。加強個案登記管理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高早診早治率和治療效果。另外,組建國家級、省級專家組,通過定期巡診、按需會診、遠端指導等方式,提升各地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識別診斷和診療管理能力。

       《通知》指出,鼓勵新藥研發生産,加快境外已上市新藥在境內審批上市,鼓勵臨床急需藥品的研發,對符合條件的抗癌藥品、兒童用藥品實施優先審評審批。探索利用血站富餘血漿生産血液製品,用於血液病、惡性腫瘤患兒救治。資助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完善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逐步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大疾病治療藥物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特殊困難患兒和家庭,按規定及時給予保障救助。

       《通知》明確了各部門的責任分工,即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醫療品質管理,提高醫療服務及管理水準;民政部門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作用;醫保部門繼續完善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建設,統籌發揮三重制度綜合保障效能,梯次降低包括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患兒在內的參保居民醫療費用負擔。

       另悉,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兒童醫療健康事業和重大疾病診療保障,國家衛生健康委落實黨中央“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要求,深刻檢視,將解決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救治保障難題作為一項重點任務。7月3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強調落實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