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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衛生服務年"行動方案公佈:市、區精神專科醫院全部開設心理門診

發佈時間:2025-06-26 10:33:28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辛理

6月24日,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藥管理局、市疾控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精神衛生服務年”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對外公佈。

《方案》涵蓋了四大重點任務及其措施,包含加強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機干預服務、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和強化服務宣傳和引導。

《方案》要求上海市、區精神專科醫院全部開設心理門診和睡眠門診,支援具備條件的醫院開設睡眠門診(睡眠中心)。支援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設置相對獨立的心理健康服務中心。加強兒少精神科門診、兒童行為發育門診和兒少精神科病房設置。鼓勵中醫醫療機構加強神志病科建設,支援精神專科醫院開設中醫科門診。推動精神衛生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協作。加強精神心理相關專科集群建設。推動在具備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設精神心理門診。

《方案》要求完善雙向轉診機制,促進精神障礙急慢分治,落實分級診療。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礙患者“醫院-社區”的社會工作服務轉介機制,加強對精神障礙社區養護機構的技術支援。

《方案》支援規範和發展社會力量參與精神衛生服務,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完善舉報和投訴機制,建立健全從業機構誠信檔案,完善行業信用體系。

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機干預服務方面來看,《方案》要求充分發揮心理熱線服務效能,推進心理援助與有關服務熱線建立聯動機制,支援心理熱線與高等院校、人工智慧相關企業展開闔作,探索電話心理諮詢、線上心理陪伴、AI心理互動等多種服務方式融合,同時依託市、區兩級精神專科醫院,夯實市、區兩級的心理援助和危機干預專業技術平臺。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中醫藥管理局 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局關於印發《上海市“精神衛生服務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疾控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中福會,各市級醫療機構,市心理衛生服務行業協會、市心理康復協會: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提升本市精神心理服務水準,更好地滿足市民群眾精神心理健康服務需求,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藥管理局、市疾控局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印發的《關於開展“兒科和精神衛生服務年”行動(2025-2027年)的通知》(國衛醫政函〔2025〕93號)要求,制定了《上海市“精神衛生服務年”行動實施方案(2025-2027年)》,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中醫藥管理局

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局

2025年6月4日

上海市“精神衛生服務年”行動實施方案

(2025-2027年)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本市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心身健康服務需求,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印發的《關於開展“兒科和精神衛生服務年”行動(2025-2027年)的通知》(國衛醫政函〔2025〕93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精神衛生服務年”行動,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的質效,優化以心理健康需求為導向、佈局和能級更加合理的精神衛生服務體系,鞏固發展“資源配置合理、技術支撐有力、社會服務高效、公眾管理自主”的服務模式,推動開展全人群、全生命週期的精神心理服務。

二、行動範圍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疾控部門,下同),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三、重點任務及措施

(一)加強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1.加強精神專科資源配置和佈局。持續加強精神專科醫院建設,推進醫療機構精神心理科設置,市、區精神專科醫院全部開設心理門診和睡眠門診,支援具備條件的醫院開設睡眠門診(睡眠中心)。支援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設置相對獨立的心理健康服務中心。加強兒少精神科門診、兒童行為發育門診和兒少精神科病房設置。鼓勵中醫醫療機構加強神志病科建設,支援精神專科醫院開設中醫科門診。推動精神衛生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協作。加強精神心理相關專科集群建設。推動在具備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設精神心理門診。

2.加強國家精神醫學中心建設。支援市精神衛生中心(國家精神疾病醫學中心)建設,落實國家醫學中心功能定位,加強亞專科臨床診療中心建設,深化特色專科內涵。爭創國家精神醫學專業質控中心,依託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組建上海市心理健康管理指導中心,開展社會心理服務的專業協調和技術支援。依託市神志病研究所,加強精神衛生中醫特色技術與方法研究。

3.發揮精神衛生服務體系整體效能。通過建立緊密型醫聯體、服務託管和技術合作等形式,提高精神心理服務同質化水準,推動優質資源下沉基層。支援中醫神志病科優勢專科聯盟建設,積極推廣應用精神類疾病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完善雙向轉診機制,促進精神障礙急慢分治,落實分級診療。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礙患者“醫院-社區”的社會工作服務轉介機制,加強對精神障礙社區養護機構的技術支援。

4.規範和發展社會力量參與精神衛生服務。規範社會辦醫療機構精神心理服務,加強對精神科診所等機構的指導。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完善舉報和投訴機制,建立健全從業機構誠信檔案,完善行業信用體系。發揮本市地方標準《心理諮詢機構服務規範》對行業發展的指引作用。

(二)加強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機干預服務

5.充分發揮心理熱線服務效能。推進全國統一心理援助熱線12356應用,完善制度和標準,優化接聽流程,加強培訓和人員配置,提升服務能力和品質,提高公眾知曉度和使用率。推進心理援助與有關服務熱線建立聯動機制,優化熱線心理危機干預流程,規範線上心理服務標準,為市民提供心理健康教育、諮詢、疏導、支援和危機干預服務。支援心理熱線與高等院校、人工智慧相關企業展開闔作,探索電話心理諮詢、線上心理陪伴、AI心理互動等多種服務方式融合,提供更加豐富、高效和個性化的心理支援。

6.推進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建設。依託市、區兩級精神專科醫院,夯實市、區兩級的心理援助和危機干預專業技術平臺,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和干預長效機制。加強心理危機干預隊伍的裝備、培訓、演練和督導,加強對基層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指導,提高綜合性醫院急診室、學校心理諮詢中心(心理輔導室)、基層派出所、綜治中心、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等機構對心理危機的識別和預警能力。探索建設心理危機干預實訓基地,組織開展跨區域聯合演練,提升危機干預隊伍實戰技能,做好重大活動和突發事件應急保障。

(三)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建設

7.加強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專業人員隊伍建設。不斷壯大從事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工作的醫師、藥師、護士、心理治療技師等專業人才隊伍。加強精神科住院醫師和心理治療師規範化培訓。開展本市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增強各區、各有關醫療機構人員配置,落實本市精神科(助理)醫師配置指標任務。落實國家臨床和中醫類別醫師按規定申請增加註冊“精神衛生執業範圍”。持續完善本市心理諮詢從業人員實習考核。鼓勵開展中醫藥防治精神心理疾病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

8.加強基層社區精神衛生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從事社區精神疾病防治專業人員的配置,根據服務患者數及時增配專職精防醫生。對社區全科醫師進行全覆蓋培訓,提升其心身醫學服務技能。開展各類的培訓和技能比賽,提升基層社區精防團隊嚴重精神障礙服務管理能力。對社區心理健康服務骨幹進行全覆蓋培訓。探索加強專業社工隊伍建設。

9.加強心理危機干預隊伍建設。開展市、區兩級心理危機干預隊伍人員儲備和培訓,組織開展心理危機干預聯合演練,提升心理危機干預隊伍整體實戰能力。加強市心理熱線962525人員配備,統一培訓標準和規範,重點提升心理危機來電干預能力。支援心理健康促進志願者隊伍參與社區心理健康服務。

(四)強化服務宣傳和引導

10.做好主要時間節點的宣傳工作。各區、各相關部門結合“世界精神衛生日”“世界睡眠日”“雙相障礙日”“世界自閉症日”“525心理健康節”“世界預防自殺日”“世界阿爾茨海默病日”等主題日節點,廣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主題宣傳,向市民群眾普及規範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知識。定期開展心理健康素養監測。

11.建立科普專家庫和開展主題巡講。建立市、區心理科普專家庫,組織專家定期“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開展巡講工作,針對性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技能。逐步將主題巡講納入各區和有關醫療機構日常工作,常態化開展。鼓勵相關行業組織以及學術團體積極參與開展巡講。培養心理健康科普優秀人才。

12.打造心理健康促進品牌。以“宛平南路600號”系列等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普品牌為核心,帶動全市其他心理健康科普品牌建設,開發心理健康主題科普文創等産品,探索打造集科普、休閒、學習、交流於一體的心理健康文化體驗和科普場所,吸引不同年齡層次群體關注心理健康。支援有關專業機構與新聞媒體、文化藝術機構、傳播機構、社會組織合作,舉辦心理健康主題活動與學術交流,打造心理健康促進的城市品牌。

四、組織實施

各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神衛生服務年”行動,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資源統籌協調,提供必要的支援和保障;將本市工作與健康上海行動、本市精神衛生體系建設發展規劃落實等相關工作結合起來,形成政策合力;加強監測與效果評估,及時發現問題並協調推動解決,促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及目標實現,對好的做法、典型經驗等要組織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