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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受傷的總是我

    隨著中國消費者的日趨成熟,他們對假冒商品和劣質服務也已越來越無法容忍。這一點,在醫療衛生行業表現得最明顯。

    中國的醫院往往擁擠不堪,且設備落後,儘管目前尚沒有關於醫療訴訟方面的官方統計數據,專家們説如今老百姓若對某醫院和醫護人員有不滿,他們更傾向於向新聞媒體、法院以及消費者協會等機構投訴,希望通過這些部門獲得對自己肉體、精神損害的賠償。

    現在,人們越來越意識到自身的權利,尤其是當他們需要多少承擔一部分醫療費的時候,陳志華——北京同大律師事務所專門受理醫療不當投訴的律師——先生説。

    如今,病人們不得不支付自己醫療費用中的絕大部分。日漸萎縮的國有部分越來越無力支付職工的醫療費。絕大多數私人企業則根本不負擔僱員的醫療費。與此同時,政府也削減了對醫療衛生部門的補貼,要求它們在財政上自給自足。

    “現在什麼都受市場驅動”,陳先生説,“一些醫院超負荷地接收病號,根本不考慮醫療品質。”這就必然造成近些年來醫療事故增多的現象。陳説,他所受理的醫療訴訟案每年以50%的比例上升,在他工作忙的時候,一天最多能接到6起訴訟。

    在陳先生遇到的訴訟委託人中,于偉華醫生格外與眾不同。在一起醫療事故之後,這位外科醫生失去了他剛出生的孩子。儘管病理報告中説嬰兒是由於咽下過多的羊膜液而死。而于醫生在詳細分析了幾個月之後,得出結論:女兒的死是可以避免的。“醫生應該提前幾個小時就採取措施。”他進一步解釋説,接生的醫生沒有對嬰兒做一項是否缺氧的常規檢測。

    而醫院方面否認有任何失職行為。但是,醫院的一位年長的負責人在接受當地一家報紙的採訪時承認:“由於當時産房裏的病人太多,醫生忙不過來,所以沒有很仔細地接生。”于醫生於是決定將家醫院告上法庭。這位原本性格溫和的醫生一夜間變成了一位慷慨激昂的“聖戰者”,向中國醫療機構的失職行為發起了挑戰。在他看來,這些缺乏責任心的醫院是社會的禍根。

    于醫生的第一步便是聘請陳律師當他的訴訟律師。陳律師擁有深厚的醫學知識背景,是中國當今知名的受理醫療事故訴訟的專業律師。

    “很多律師不願碰這種案子,因為它需要具備一定的醫學專業知識,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更不划算的是,很多時間是白花的。”陳説。但是他自1995年拿到律師資格證書時起,就對這類案例産生了濃厚的興趣,他還通過一些報紙和網站免費提供對處理這類案子的指導建議。

    陳律師所在的事務所在中國擁有不小的市場,因為很多醫療事故的受害者及其家屬在索要賠償時發現情況往往對他們很不利。

    家住杭州的8歲女孩陳家妮便是一例。醫生給家妮的左眼動了手術,可術後才發現需要做手術的是孩子的右眼,憤慨的父母將醫院告上了法庭,可法庭卻判決醫院不承擔任何責任。

    另外一個8歲女童葛依玲的情況更不幸。心臟手術過後,孩子的子宮受到損傷,雙腿也瘸了,可她的心臟卻絲毫沒有起色。當地法院卻認定給孩子動手術的醫生不負責任。

    在以上的兩起案子中,法院的判決都是依照1987年頒布的“醫療事故審判條例”,而于醫生和其他醫療事故受害者都希望該條例能得到適當修改。“這套法令的問題關鍵出在對醫療事故的鑒定不夠公正客觀,主要是因為當時參與裁定醫療事故性質的立法委員會成員多半是醫生。”于的律師説。

    “我自己也是醫生”,于説,“我知道有一個大家都默認的規矩,就是同行不難為同行,這就同讓父親去決定他兒子是否有罪是一回事。”

    于已給在把自己的經歷寫成文章發表,以此呼籲國家重新制定醫療事故方面的法律,在今年三一五消費者權益日這天,于自發地搞了一個由醫療事故受害人簽名的措辭強硬的聯名請願書。

    “關於醫療事故方面的規定是由國家衛生部起草的,同時,衛生部也掌管著全國所有的公立醫院,”於是,事實上衛生部是在給自己制定管理自己的條例。“這便是立法機構的腐敗之處。”于説。

    于的這份請願書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于通過在網上以及其他手段徵集受害人簽名,一下子成了媒體追蹤的“名人”。最高權力機關已做出許諾,要制定一部新法使醫療事故賠償體制更公開、公正、更科學。同時還要對患者公開醫療記錄以及增加事故賠償金。

    儘管新法草案原定於今年10月公佈,但是衛生部官員藉口討論工作未完成而沒有按時公佈草案,並拒絕透露新法通過的期限。

    “因為不免要觸及某些當權者的利益,所以新法的誕生將是一個緩慢而痛苦的過程。”于的律師估計説。

    上月,廣州市衛生局的一份調查報告否認于的孩子的死是一次醫療事故。于在陳律師的幫助下正在努力説服當地法院對他的案子進行一次司法獨立調查,這種調查行動在中國還沒有先例。

    于有可能與醫院私下解決此次糾紛。“我有可能接受醫院為平息這個案子而付給我的錢。因為從誠實的角度看,我已經做了我所能做的一切,但是我不會終止抗議行動的。”于説。

    院外私了已成為最普遍的解決此類糾紛的方式。今年夏天,23歲的達利群(音譯),上海市人,在接收胃部治療過程中死亡,她對治療過程中所使用的一種靜脈注射液過敏,當她變得面色慘白時,她驚慌失措的母親趕緊叫來了一位醫生,但該醫生對病人的這種反應沒有給予足夠重視,等他發現情況不妙已為時過晚。

    達的好友邁克劉在得知達的父母心碎地接受了院外調解的消息之後,非常失望。他説:“她才剛剛大學畢業,前途無量,她的生命決不只值11萬人民幣。”但他能夠理解做父母的選擇,因為這對年邁的父母很難請到一位好律師,而且他們也不願面對這場悲劇。

    對於來説,他卻不準備放棄,他的手裏還緊緊握著女兒當年穿過的衣服和心愛的玩具熊。“每當我看見這些東西,我都要流淚,但它們激勵我要抗爭到底,以便天下的父母不再遭受我所經歷的痛苦。總該有人走過第一步。”他説。

    

    美國《中國線上》200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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