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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司法鑒定首次介入醫療糾紛

    最近,青海省有關部門改變了醫療事故鑒定中“暗箱”操作的辦法,邀請該省檢察、公安部門的法醫、著名醫學專家和法律工作者,對一起長達4年醫療糾紛的當事人進行了公開會檢,並作出司法鑒定,受到了法律界的好評。據悉,這是該省法院首次由法醫直接介入對醫療事故進行鑒定。

    1996年7月20日,該省湟源縣城關鎮居民陳生蘭因感冒前往該縣德壽診所治療。醫生王順德先後於7月21日、7月26日、7月27日和7月28日分別用盤尼西林、慶大黴素、生理鹽水等藥物對陳生蘭進行靜脈注射。隨診10多天后,陳的病情加重,並出現眩暈、行走不便等症狀。在湟源縣醫院和青海醫學院附屬醫院住院治療時,經診斷為慶大黴素中毒性前庭神經損害。後又多次住院治療,陳生蘭病情仍未好轉,經湟源縣和海東地區兩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分別鑒定為“二級甲等醫療事故”和“二級乙等醫療事故”。

    1998年6月,陳生蘭以“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為由向湟源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在訴訟中,陳生蘭和王順德均不服醫療事故鑒定。同年12月2日,青海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根據兩人的申請,作出鑒定認為陳生蘭前庭神經損害與慶大黴素用藥無關,不構成醫療事故。據此,湟源縣法院判決陳生蘭敗訴。海東中級法院在陳生蘭提起上訴後經審理認為,一審法院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發回重審。今年7月,湟源縣法院委託該省高級法院的法醫對陳生蘭的病情進行司法鑒定。

    此案涉及縣、地、省三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該省法院十分重視。首先就湟源縣法院委託事項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進行了嚴格審查,並找出相關法律規定。然後於9月3日至9月10日帶領陳生蘭專程前往西安進行檢查和測試,並請陜西省法醫協會的法醫對陳會診。

    為體現司法鑒定工作的公開性和公正性,杜絕司法鑒定的“暗箱”操作,10月13日,該省高級法院將陳生蘭帶到會檢現場,並邀請該省和西寧市檢察機關與公安部門的法醫、各大醫院臨床醫學專家對陳生蘭進行詳細會檢,並接受法律界人士和新聞單位的監督。經過近6個小時的科學分析,司法鑒定結論為:陳生蘭前庭神經損害,慶大黴素使用劑量過大,前庭神經損害與慶大黴素有關,傷殘等級8級。

    打了4年的官司,陳生蘭終於拿到了一份既公開又公正的司法鑒定結論,她將繼續等待湟源縣法院的再審判決。

    

    《檢察日報》 200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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