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低價團旅客疑因高反致死,旅行社稱事前已告知風險
新京報訊(記者 李一凡 實習生 鄭思琳)海南省海口市一名五旬女子參加低價青海旅遊團過程中,疑因高原反應去世。今日(11月4日),新京報記者從死者丈夫黃先生處獲知,家屬認為丁女士死因是,“高原反應救治不及時”。救治醫院稱,患者初步診斷為,因“高反”出現嘔吐,送醫時已處於“極高危”狀態。
隨後,新京報記者致電涉事的海南惠眾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時,該公司公關部門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公司有充足的安全知識培訓,導遊均為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收客時已告知風險。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表示,已收到黃先生相關投訴,目前正在做進一步了解。
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目前已收到死者丈夫黃先生的投訴書,其在文中稱,“旅行社未明確告知青海高原地區旅行的注意事項和風向。” 受訪者供圖
同行者:返程突發嘔吐,自費購買氧氣瓶
新京報記者拿到一份黃先生呈遞給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的投訴書,其中記述了9月8日丁女士突發高原反應的事發經過。
9月7日,丁女士從海南惠眾國際旅行社報名的“相約茶卡雙飛6日遊”旅行團,自海口出發,抵達青海。9月8日,結束青海湖遊覽後,丁女士在返程大巴車上出現高原反應症狀,伴隨嚴重頭痛及嘔吐。
事後,黃先生從救治醫生處了解,嘔吐屬於較嚴重的高反症狀。事發時,經丁女士同行的遊客向領隊及導遊彙報情況後,僅由導遊簡單查看情況。因大巴車上沒有氧氣瓶之外的救治設備、藥物,在導遊的建議下,丁女士自費60元購買了一罐氧氣瓶。
丁女士同行的朋友稱,當日22時30分,丁女士暈倒在房間。她將導遊叫來,一行人將丁女士弄醒。當時,丁女士表示非常難受,導遊在房間中,尋找救治藥物,卻只找到丁女士在車上購買的、已用完的氧氣瓶。
共和縣黑馬河中心衛生院出具的“門診病歷本”顯示,“初步診斷結果為高原反應”。 受訪者供圖
醫院:患者送醫時已處於“極高危”狀態
旅行團入住的賓館老闆稱,自己知曉此事,上述情況屬實,“我還主動提供了一瓶氧氣瓶,給丁女士使用。不過,效果不明顯。”隨後,丁女士被緊急送往黑馬河中心衛生院救治。
一份由青海省共和縣黑馬河中心衛生院出具的“門診病歷本”顯示,23時05分,丁女士到達黑馬河中心衛生院時,已處於“極高危”狀態,衛生院建議患者轉上一級醫院檢查治療。
“遺憾的是,丁女士在轉移治療過程中身亡”,一名隨從醫護人員説,當時醫生出具的診斷書顯示,“初步診斷結果為高原反應、高血壓”,處理方式為“吸氧”,但10分鐘後,患者突然抽搐、口吐白沫。
“我妻子從當日17時開始發作,一直到22時30分,從領隊到導遊,都不聞不問,沒有盡到搶救遊客的責任。”黃先生諮詢醫學專家後認為,高原反應一般情況下,是不容易死人的,但是如果沒有得到及時救治,就會釀成嚴重後果,“因為高原反應導致的缺氧,對人體非常有害。”
死者家屬在要求出具發票後,旅行社于9月22日開具的發票資訊。旅行團實際出行時間為9月7日。 受訪者供圖
旅行社:收客過程中已告知旅遊相關風險
針對上述情況,新京報記者致電海南惠眾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公關人員。對方回應稱,旅行社對高原旅行團的導遊,都進行了高原反應相關的急救培訓,在遊客到達青海後,當地的地導也會在旅遊大巴車上,為遊客做詳細的高原反應知識講解。
該名公關人員稱,高原旅行團的配套措施,非常人性化。前臺銷售人員在收客過程中,會了解遊客的身體健康狀況,告知高原地區旅遊的相關風險。
針對該説法,黃先生向新京報記者否認稱,“從未聽説旅行社對丁女士進行過這種提醒,在旅遊委工作人員提醒下,我發現該旅行社沒有和我妻子簽訂責任告知書,出發前也沒有告知遊客高原旅行的風險。”
旅行社方面表示,事故發生後,旅行社方面配合死者家屬協調,但針對賠償金額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建議走司法途徑解決,目前正在等待相關部門的調查結論。
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旅客在旅遊過程中出現問題,應先查看是否與旅行社簽訂責任告知書,“如果這位黃先生所言屬實,其妻子並未事前與旅行社簽訂責任告知書,旅行社是有一定責任的。”
死者生前與旅行社簽署的“境內旅遊合同”,時間為2019年8月28日。 受訪者供圖
家屬:低價團存陰陽合同、拒開發票情況
黃先生稱,丁女士去世後,自己向同團的多名遊客了解到,“海南惠眾國際旅行社至少存在兩處涉嫌違法的行為。”
他補充説,“第一,這個青海旅行團是低價團,我妻子實際支付了640元,但合同上寫的是1480元,這是一份‘陰陽合同’。旅行社給我的説法是,買了32張特價機票,所以賣了低價票。第二,公司不想開發票,想偷稅漏稅。一直到我妻子去世,團裏所有人的發票都沒開。9月22日,我找到他們公司去討説法,等了兩個小時,老闆才把財務人員叫來開了發票。”
黃先生向新京報記者提供的一張發票顯示,價稅合計為640元,開票時間為2019年9月22日。黃先生認為,“旅行社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消費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該團隨行的一名旅客也表示,合同的金額確實高於實際付費,“是否存在合同問題,需要旅行社給遊客一個説法。”此外,未開發票的情況也確實存在。
就上述提到的問題,新京報記者從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證實,黃先生已投訴至該委,要求追究海南惠眾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相關責任。目前,海南省旅遊發展委員會正在做進一步了解。
(責任編輯:張健)